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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8篇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8篇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篇1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从5月下旬开始我参加了为期15天的网终远程培训的学习和培训教材的自学,并以85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网络考试加了为期一周的、以集中脱产面授形式的集中学习。我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自学阶段认真收看视频课程,读培训教材。

集中学习不退到不早退,认真听,细心记,珍惜各位教授讲师的每一节面授课程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收获颇丰。自学阶段主要学习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专利法概论、商标法概论、著作权法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知识。

面授阶段主要学习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应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解读及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声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商标审批流程、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国内外动态、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政策体系解读等,相关知识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

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洲;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篇2

最近我通过网络聆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知识讲座,让我对知识产权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篇3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收获颇丰。自学阶段主要学习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专利法概论、商标法概论、著作权法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知识。面授阶段主要学习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应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解读及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商标审批流程、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国内外动态、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政策体系解读等相关知识。

在当今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显得越来越多,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文化繁荣等方面逐渐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概括地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自己使用并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收益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和处分权(包括转让、质押和出资)。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商标俗称牌子,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企业只有创新,不断产生新的产品,才能抢占市场先机,在某个或某些产品中达到基本垄断的市场地位,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创新回报。如果没有创新,固步自封,仅仅依靠现有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夜郎自大、坐井观天,满足于狭小的一片天空,必然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被淘汰,企业对此应该警醒。

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建立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必须考虑、实施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篇4

首先,要有一定的技术基础。

对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要有一个技术性的了解,要明白标的的技术要点、技术诀窍及设计的关键点。

其次,要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需要用文字来表达出其特征及先进性。

第三,要有一定的综合演示能力。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要有能力采用数字、图片、视频等文字以外的手段,来展示出其特征及先进性。

第四,要有相当的综合协调能力。

企业的知识产权是综合性的,不光是对自己的产品而言。原材料、中间环节等均能够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这就需要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去管理,去协调。

第五,从业人员要对“知识产权“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和学习,从方方面面来把控对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进行,推进我国知识产权的建设和发展。而这一点,也就是我们本次学习的主要原因。下面,我就本次学习,来说一下关于”知识产权“这个学科的一些基本认识。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

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作为企业从业人员,我平时接触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主要是公司产品相关的专利,下面我就专利的一些认识做一下阐述。

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中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当然,也存在不侵权的例外,比如先使用权和科研目的的使用等。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该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现阶段,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措施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今,从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看中国,一些国际人士评价说,中国已步入了知识产权领域世界水平国家的行列。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落后的历史在中国已经结束了。

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由于中国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为此,我们在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同时,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可以确信,随着决定中各项重要举措的落实,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

通过本次培训班的学习,系统地、有效地提高了我们知识产权的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对更好地在实际工作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实际认识和操作力量,加快知识产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企业重点和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育一批会领导,会检索、会申请、会保护、会管理和会运用的企业人才。积极运用专利文献,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专利战略。以身作则,宣传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专利)的获取、维权和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努力成为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我们要严格贯彻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作出自己的贡献。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篇5

在知识产权学习中最有收获的就是专利权了。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

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等。

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单一性原则。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篇6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系列决策部署。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我们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别的集中统一管理。我们在北京、上海、广州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建成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

总的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和保护体系不断健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不足,主要表现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随着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仍然跟不上;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还不够高,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偏少;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有待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点;有的企业利用制度漏洞,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明显不足,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等。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篇7

在知识产权学习中最有收获的就是专利权了。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体会篇8

第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要准确判断国内外形势新特点,谋划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激励创新,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抓紧制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部署一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重点工程。

第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要在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同时,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修订工作,增强法律之间的一致性。要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要强化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信力。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要完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第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要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传播知识产权信息,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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