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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13篇【通用文档】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1-05 08:15:03 推荐访问: 书籍 书籍《人生》的读后感 书籍《给教师的建议》读书笔记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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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13篇【通用文档】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精选13篇)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1

  上文中排名第一的《苦难辉煌》,也曾读过,并向省级干部推荐过。

  向处级干部推荐过什么书呢?早在福建工作时,他曾与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地县办公室干部谈心。那次谈心的内容,1990年3月成文《秘书工作的风范——与地县办公室干部谈心》,并收录于他所著的《摆脱贫困》一书中。

  当时,他向这些处级和处级以下干部谈到了宋代吕本中所著的《官箴》。还特别提到书中的“当官之法”——“曰清、曰慎、曰勤”。意思是“从政务必清正廉洁,为人切记审慎三思,做事始终勤勉尽职”。

  20xx年,时任国家副主席的还曾提出这样一个观点——领导干部普遍应当读三个方面的书:

  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

  二、做好领导工作必需的各种知识书籍;

  三、古今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书籍。

  谈到这些书籍,认为,总体而言包括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管理、国际和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知识。无界新闻记者根据的讲话,提炼出了6方面书籍。

  中央国家机关,是处级和处级以下干部的“集中地”,他们最喜欢读什么书呢?这个问题,官方曾给出答案。

  20xx年,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从所推荐的103种图书中,评选出了“最受中央国家机关干部欢迎的10本书”。值得提出的是,副处级、处级干部是被调查的主体人群之一。这些书,按得票多少依次为:

  1、《苦难辉煌》( 金一南著)

  2、《激荡三十年》(吴晓波著)

  3、《曾国藩》(唐浩明 著)

  4、《毛泽东的读书生活》(龚育之、逄先知、石仲泉等著)

  5、《一个大国的崛起与崩溃:苏联历史专题研究(1917-1991)》(沈志华著)

  6、《中国经济专题》( 林毅夫著)

  7、《世界是平的——21世纪简史》 ([美]托马斯·弗里德曼著、何帆、肖莹莹、郝正非译)

  8、《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第二卷(上下册)》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9、《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 张维为著)

  10、《历史的轨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 (谢春涛著)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2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章 党 员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 组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3

  同志们:

  现在举行发展党员大会。

  大会应到正式党员x名,因病、因事请假x名,实到正式与会党员x名,超过支部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可以开会。

  今天的大会议题是讨论、接受新党员问题。开会前先选定计票人,唱票人和监票人,以及会议记录人员。

  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培养情况。

  3、支部书记介绍支部审查情况(包括考察、培训和个人政审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

  4、与会党员民主评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不足或努力方向。(发展对象可以进行解释说明)

  5、进行投票表决。发选票,收选票,唱票的同时监票。(宣读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的情况,注意只有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才能统计在票数之内。)

  6、宣读表决决议:

  “中共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了入党问题。与会同志认为:同志于1999年7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以后,努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他认真并较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经常征求党内外同志对自己的意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他能够自觉地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都较为突出。不足之处是:工作中有时缺乏计划性。(仅供参考)

  经支部审查,个人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同意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表决结果:本支部共有党员x名,其中正式党员x名,到会x名,(x名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经投票表决,同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有x人,不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有x人。按照有关组织原则,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7、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以上程序循环进行(每名发展对象都需要完成全部程序)

  二、最后总结

  同志们,党员发展大会的议程进行完毕。关于接收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由支部书记负责填写在志愿书上。希望等同志以今天讨论自己入党问题为人生的新起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

  党员发展大会到此结束。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4

  通过对新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

  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合格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尤其是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当前,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通过学习,才使我深刻认识到了共产党员修养的主要性以及必要性,明白了作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一定要注重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党性作为政党所固有的本质属性,是政党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公仆本色,党风廉政建设利反腐败斗争关系的生死存亡,关系一方稳定利谐,关系党员干部的或长进步。

  党性修养是指共产党员按照党性原则通过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进,使自己的党性得到增强利完善,共产党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必须在领导人民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认识自己,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永远站在世界前列,加强党性修养,要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既干事,又干净,既要干成事,又要干实事,我们在学习中提升自己的执政能力,在提升的过程中更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

  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作为从事司法工作的党员同志,就是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质量,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通过学习,现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做如下汇报:

  一、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现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平时比较注意学习,但总感到学习的自党性还是不是很高,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深刻,缺乏理论学习的动力和压力,没有让学习进入工作,进入思想,没有以自己所承担工作应有的高度去认识学习重要性,没有以应对新形势,新任务,解决自身差距利不足上去认识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利自觉性对待学习。

  2、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对工作比较负责,但对各项具体工作的进展把握得不够深入。

  3、工作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平时只想平稳扎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工作中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有些减弱,缺乏党性修养的自觉性,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与组织的要求,党员的标准还有差距。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今后,无论工作多忙,都要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已的第一要务,把学习作为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掌握利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

  2、继续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多掌握第一手资料。

  3、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修为,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心中时刻想着党的工作,想着人民群众利益。

  4、加强责任意识,努力出色工作,在今后工作中,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利使命感,认真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认真出色地完成好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5

  “只要进入党员学习园地,不论打开微信、微博,还是上QQ、看短信,扑面而来的是一股股浓浓书香味。”日前,隆回县林业局黎英告诉记者,她每天都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发到林业系统微信群、QQ群、博客、短信平台等党员学习园地,供全县林业系统171名党员学习。党员不论在何地,都能通过党员学习园地进行学习。

  隆回县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周玉祥介绍,为方便全县3.7万名党员及时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他们在全县各机关、各行业、各党支部建立了喇叭、黑板、宣传栏、短信、微信、QQ、微博、网络、电视、卡片、宣讲小分队等11块党员学习园地。

  隆回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805个、党员37186名,其中农民党员25167名、流动党员3974名。根据党员分布广、差异大等难题,该县在学习教育中不搞“一刀切”、“一锅煮”,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建立了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制。开辟11块不同的学习园地,就是为了确保“两学一做”不漏一名党员。

  为方便党员全天候、全时段学习,隆回县在当地电视台、政府网站、手机报上都开辟了“两学一做”专栏,做到有关信息天天发、有关新闻天天播。不仅上班时在单位能学习,在家里打开电脑、手机、电视机,同样能学习。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6

  11月8日,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成功召开。随后,我对于党的进行了一番学习,学习党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学习党的发展方向。鉴于此,我向党组织做出我学习报告的思想汇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所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它将带领中国人民走向更加富饶,昌盛的时代。

  此次会议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表明科学发展观成为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此外报告还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立场、基本要求、根本方法等作了深刻阐述。

  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全党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于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意义重大而深远。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决策。科学发展观最早于20xx年由胡提出,并与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写入党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一,它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截止目前,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定不移的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带领中国人民更加科学、环保的方式发展经济,带领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促使中国工农业取得了丰硕的成就。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这在科学发展观产生、实践和完善的过程中已经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是顺应人民共同愿望,不懈探索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充分体现。

  然而,就目前来看,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反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解决困难和问题,必须以巨大的理论勇气不懈地探究认识真理,以巨大的创新精神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从而在党和人民创造性实践中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联系实际,我们应当积极树立正确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脚踏实地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行为观念。切实完成本分工作,积极响应组织号召,严格要求自己,争先创优。

  作为党员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的接班人,我们应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秉承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自身实际,不但追求进步。

  同志指出:共产党员“必须站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努力创造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的业绩。”他说:“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大都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承担一定的任务,这些看来平凡的工作和任务,都是同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整个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经常的是反映在本职工作上。

  我们说共产党员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为周围的群众作出表率,努力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在的行动要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员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出色地完成任务,作出显着成绩,就会成为一种巨大的带动和鼓舞力量,影响和激励广大群众,共同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向前发展。”

  “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自己从事的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职业工作中应表现出来的表率作用,树立正确的职业思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观念,努力掌握一流的职业技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我们当代大学生是我国青年人中知识较丰富、思想较敏锐的群体,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而大学生党员又是共产党员群体中的高素质、高文化、最年轻、最活跃的部分,我们的职业定位就是新时期的大学生,我们的职业责任就是刻苦学习,掌握本领,将来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

  作为大学生,我们须明确,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而大学生党员,怎样才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呢?我认为除了思想表现好不好外,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专业学习成绩突不突出。大学生活是短暂和美丽的。我们不应虚度如此黄金岁月,不能让大学过得碌碌无为而遗憾一生。

  我们要明确自己读大学的目标,明确对自己的定位,明确要培养哪方面的能力,明确要怎样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明确学习的计划步骤,明确自己对比的人群等等,逐项明确以后,并付诸行动中,才能使自己经过四年后有所得,有所长。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7

  根据党章规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对党内监督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职责。关于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具体职责,《条例》第十一条作出了专门规定。

  第一,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开展过多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党的以来,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目前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些集中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学习教育中,通过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能够得到有效监督,不断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方面得到锤炼和提高。

  第二,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党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抓改进作风。20xx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xx年6月22—2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研究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及有关制度规定。根据党中央要求,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年中、年底开展八项规定督促检查,并向党中央汇报执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实践证明,中央政治局及其会以身作则,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同时狠抓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极大地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第三,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党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重大成效。20xx年国家统计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5%的群众对此表示满意。《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及其会要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这是党中央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强化党内监督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第四,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党的以来,党中央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擦亮巡视利剑,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中央巡视组已完成10轮巡视,共巡视了213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即将完成全覆盖目标。《条例》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及其会要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这既是领导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监督职责。通过开展巡视,特别是深化政治巡视,有利于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第五,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这样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成为制度,不是做做样子,更不是多此一举;中央政治局把自身作风建设搞好了,成为全党表率,才能领导好全党的党风廉政建设。《条例》将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这是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和监督的重要举措。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8

  经过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看到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丧失原则,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党和人民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典型事例, 党员学习反腐倡廉心得体会。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同时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权利运作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要勤学善思

  学风问题是一个永恒话题,抵制腐败也必须端正学风。首先是勤学。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的学习,我们不难发现违纪违法者都是从学习上缺乏自觉性、作风上放松要求开始的。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不断增强党性锻炼。以提高我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被社会上的丑陋现象迷惑自己的双眼,在权力、金钱、美色等的考验面前自警、自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强的党性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或一劳永逸的事情,不会随着岁月流逝、党龄增加、职务升迁等自然获得,它需要一辈子的学习,既要学理论,也要学先进,更要吸取教训。因此,党员干部自身必须把学习当作第一需求,要牢固树立“廉者荣、贪者耻”的思想,从自身做起,力戒贪念。

  其次是善思。苏格拉底讲:“一个人的生命如果不经由一种批判性的自省,这种生命是不值得活的。”读书旨在通过体味、领悟,通过静思、省察,获得超越时空的思想和智慧,获得指导实践的理念和方法,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实践中打造经典,追求卓越,

  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艰苦勤俭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人民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历史阶段,我们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多彩,而过分的追求物质生活的结果是心为物累。因此,抵制腐败、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形成艰苦勤俭的好风气。小平同志讲:“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继承和发扬革命前辈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传统,在实践中刻苦磨练,经受困苦的洗礼,在经风雨、见世面的过程中建功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使艰苦奋斗、崇尚节俭成为自觉的行动,成为永远不变的精神风貌和政治品质。

  三、要廉洁自律

  要防腐拒变,自律是关键。江一再要求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说到底就是要我们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大千世界,诱惑种种,稍有不慎,就会思想错位,行为出轨。轻者蒙人生污迹之羞,重者受身败名裂之辱,害人害己,悔之莫及。要拒绝腐败,抵御腐败,唯有管住自己,这就是防范在前的自律,也是摒弃侥幸,实实在在的规范修身。管住管好自己,可一生无悔一世无忧,若没管好自己,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经商,利用权利,谋钱谋色,奢侈浪费,挥霍公款,那就会害了自己,害了家人。所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自觉做到公私界限分明,不义之财莫取。加重自律,管住自己,坚持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不要贪图小利,见钱眼开,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的作风。只有这样,才能抵制腐败保持一身正气,保持共产党员本质。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9

  XX年XX月XX日,X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政协主席,副主席出席了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各专委会主任和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贯彻落实x届x中全会精神宣传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胡春华同志在中国共产党XX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关于坚持科学推进富民强区努力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报告》、《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强调,不断地加强学习是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需要。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深知自己的责任,要及时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地熟悉党的工作,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水平,用党的理论去分析与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机关党支部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提高机关履职能力。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10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以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部署和全省全市《实施意见》精神为主线,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推进党员教育“三上”为契机,打造“蓉城先锋”党员教育全媒体平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探索了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党员教育培训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

  1. 建全媒体,实施“云服务”远程虚拟教育。立足党员教育“三上”,大力拓展远程教育手段,先后开办了“蓉城先锋”系列网站、党建频道、12371平台、党建微信、党务通、互动电视、网络史馆、数字图书馆等党员教育全媒体平台,形成对党员教育全方位、多渠道的立体渗透和交错覆盖,推动党员教育向多维辐射、向纵深发展。着眼全局、整体部署,系统规划全市党员教育工作服务体系,初步构建起以市级平台为中心、县级平台为主干、乡级平台为辐射、村级平台为终端的四级党员教育网群,按照大数据、大资源、大管理、大服务工作模式,统筹构建了城乡统筹、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一体运转的蓉城先锋党员教育“云服务”体系。充分尊重党员需求习惯,灵活运用全媒体多元传播优势,按照特色化、人性化、精准化教育目标,对基层党员实施分群分组虚拟教育全覆盖。

  2. 建教育链,实施“智慧党建”全流程服务。依托“蓉城先锋”平台基础,顶层构架、统筹实施“智慧党建”工程,从党员教育入手,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打造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模式、新氛围,夯实新时期成都党员教育工作基础,健全党员教育工作链“上游”阵地平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基层倾斜共享,完善党员教育工作链“中游”服务手段。试点在温江、龙泉驿、都江堰等区(市)县实施智慧党建延伸工程,以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目标,以党员教育为抓手,打造了柳城街道光华村、龙泉街道崇德社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等一批“智慧党建”终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由“网下”向“网上”全面延伸,开通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窗口,突出党员学习人性化、互动化、定制化功能,强化党员教育智慧化服务体验,丰富党员教育工作链“下游”实践基础。智慧党建全流程党员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速成都党员教育向“全覆盖、全时空、全服务”时代跨越。

  3.建新机制,实施“学时制”管理从严治教。立足抓实党员常态化教育管理,全面推行“学时制”管理服务模式,对各基层党组织(站点)发放实名制“管理卡”,对党员发放实名制“学习卡”,对基层党组织(站点)和党员“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教育培训等进行逐月、逐季、逐年和分类分级考核,强化远程督查、实时记录、量化考核、动态统计、学时评估、档案集管、在线考核等学时管理服务。探索构建协调纪委、宣传、机关工委、党校、教育、国资、人社及群团组织等相关单位为党员教育成员单位的“大教育”格局,集体研究、联合管理、一体考评。着力培养基层党组织(站点)、基层党员常态化学习习惯,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对“学时制”综合全年考核优秀的基层党组织(站点)和党员进行阶段性通报表扬,对学用效果好的参学标兵进行分期表彰,初步建立党员教育正向激励长效机制。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11

  为响应中共中央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5日,镇宁县委书记庞琨到扶贫帮扶联系点良田镇给80名党员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课上,庞琨书记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中央为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目的在于提升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能力素质。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4月26日,镇宁县委也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启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庞琨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是“学”,关键在“做”。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是要充分认识“两学一做”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二是要发扬中国共产党精神,在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三是要牢记肩负的责任使命,做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

  在谈到向先进典型学习共产党精神方面,庞琨还结合镇宁工作实际,列举了镇宁县大山镇大寨村普通布依族党员吴永英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矢志不渝的信念走上致富之路,成为大寨村的致富带头人的事迹,号召党员干部要树立奉献观念,人人争当先锋模范,团结友爱,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做一个对家庭、对同事、对单位、对社会有用的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谈到如何做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时,他强调要做到五个“人”。一要信仰坚定,当好“政策明白人”;二要发展经济,当好“致富带头人”;三要心系群众,当好“群众贴心人”;四要促进和谐,当好“稳定责任人”;五要廉洁自律,当好“办事公道人”。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12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x中全会、xx届x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重要阶段的一年。在新的一年里,为进一步增强局党委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理论修养和决策能力,推进我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制订局党委学习中心组20xx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推进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学习目的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xx届四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思想,了解当代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等重大问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能力,驾驭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能力,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学习主要内容

  (一)根据市委的要求以及我局的工作需要,局党委学习中心组20xx年度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并以此精神为指导,搞好本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二)认真学习“”重要思想,通过进一步学习《“”重要思想学习纲要》,要在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用其武装思想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

  (三)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定》等重要文件20xx年机关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计划20xx年机关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计划。

  (四)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学习x届全国人大全会,全国政协x届全会的有关文件,明确当前形势和任务,努力做好工作。

  (六)及时学习中央、广东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学习国家粮局、省粮局、市粮局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七)结合市委《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树立良好形象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各专题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提高领导班子廉洁从政,为民务实的自学性,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八)结合形势要求,适时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三、学习方法、时间

  (一)学习方法。党委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通读文件与交流体会相结合,专题学习与辅导报告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做到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学透一些。为增强学习效果和活力,可根据需要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举办知识竞赛活动等。

  (二)时间要求。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每一季度作一次学习交流,时间相对固定。

  (三)党委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局党委成员组成,在组织集中学习时可根据学习内容和实际需要,吸收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或其他党员参加。

  四、学习要求

  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

  20xx年机关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计划工作计划。重视和强化理论学习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的手段。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分析和探索新形势下建设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管理方法,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因此,学习中心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党员学习书籍有哪些内容 篇13

  “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这是马克思的一句名言。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调研,就是要求我们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重心。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带着问题学习,不仅是学风问题,也是作风、党风问题。我们党是在带着问题向书本、实践和人民群众学习中成长、成熟起来的。带着问题学习,使学习的针对性更强。只有带着问题学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做好工作的诀窍。而一个没有问题意识或问题意识不强的人,学习往往深入不下去,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头脑空空、缺乏思考,工作抓不住主要矛盾,最后一事无成。

  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确实存在不愿想问题、不肯去思考、不会干实事等现象。有的把带着问题学习作为一种负担;有的对学习敷衍了事、眼高手低;有的干脆把学习当作“镀金”,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严重。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情况?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贪慕虚荣。把学习当作装点门面,装装样子,对问题不求甚解。二是消极懒惰。随大流,在形势所逼、组织要求下,抄一抄、背一背,不动脑子,消极应付,没有学习的内在动力。三是保守求稳。学习中缺乏求索精神,不动脑、不提炼,怕说错话,怕惹是非。久而久之,问题意识越来越弱,思维日益迟钝,能力素质随之不断降低。

  新时代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迫切要求我们边干边学、带着问题学。首先,在增强问题意识上下功夫。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其次,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通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找出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再把问题分析好、研究透,努力把问题的成因、症结、危害等找出来、找准确。再次,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从各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当做学习的过程,将问题各个击破,把矛盾逐个化解,从而使各方面工作有所发展、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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