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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性危机与对策: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何以自处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28 10:05:04 推荐访问: 主体性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工程师工作内容(十一篇)

摘 要:人的主体性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特质,是人类区别于其他一切存在的典型特征。伴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以其内在的学习模拟人類思维和行为的强大智能性,使人的主体性面临严峻挑战。受人的本质属性的消弭、人类社会交往虚拟化、人工智能赋权的冲击、资本逻辑与技术理性的联姻传统以及人工智能自在的风险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人的主体性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人工智能作为人类智慧的产物,理所应当造福人类,应从社会、国家、学术、个人和产研层面协同发力,扬弃纯粹的技术批判和抽象的哲学思辨进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人工智能发展的规制和引导,积极探索消解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的正确路径,促进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人的主体性;
人工智能时代;
主体性危机

中图分类号:G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3)05-0088-0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伦理思想研究”(18BKS091);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比较视阈下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发展研究”(2022ZD005)。

作者简介:赵龙(1994—),男,湖北汉川人,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科学技术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变革的重要动力。在人工智能发展如火如荼的背景下,人类由信息时代跨越到人工智能时代是大势所趋。“智能化社会是信息文明发展的最高阶段和智能文明诞生的初级阶段。”[1]4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切实提高了许多行业的生产效率、提升了人类的生活品质。但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把技术创新的目标从解放体力转向解放智力,从‘征服自然转向有可能‘征服人类自身”[1]1,且已经在就业创业、伦理道德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客观上造成了一些困境。部分人工智能科技甚至在应用过程中背离了造福人类的原初设计,非但没有充分彰显人的主体性光辉,反倒对人的主体性造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引发了“终结人类论”“无用阶级论”和“绝对失业论”等人工智能“末世论”[2],其中最突出的焦虑就是“人工智能是否会逐渐取代人类”,以致在学术界和社会中限制人工智能发展的呼声此起彼伏。无论处于何种社会样态,人的主体性始终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日益临近之际,加强对人的主体性危机缘何产生和何以消解的学理性探究,对于推动人工智能复归造福人类的设计初衷、促进人类与人工智能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的缘起

研究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视阈下明确人的主体性的科学内涵,从人的主体性高度审视人工智能时代人类社会的新变化新特点,具象化呈现人工智能对人的主体性的强力冲击,以此确证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

(一)人的主体性的科学内涵

关于“人的主体性”的研究是哲学上一个常思常新的重要命题,哲学家们围绕这一命题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形成了诸多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推动了学术界对这一主题研究的不断深化。例如,普罗泰戈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在思考人与自然界万事万物关系的过程中初步突显了人的相对主体地位;
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推动了主体性哲学的发展;
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在肯定人的能动性基础上彻底颠倒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实现了人的主体性的认识论转向。直到黑格尔提出“绝对精神”理念,才超越了康德的人的主体性思想中“物自体”与现象界割裂致使主客体分离的弊端,在实现主客体统一的过程中充分张扬了人的主体性。从哲学发展的整体性而言,虽然这些哲学家们不断深化对人的主体性问题的研究,逐渐突出了人的主体性的重要意义,但是大都没有超越唯心主义的研究范式,致使现实的人的主体性受到了抽象思维框架的限制。费尔巴哈从直观感性实践角度来审视自然界中人的存在问题,是对唯心主义哲学家从理性角度来抽象思辨人与自然关系的超越,实现了在人的主体性这一问题上的唯物主义转向,但他认为人的感性实践在社会历史领域失去了力量,使其对人的主体性的思考再次陷入先验主义的窠臼之中。

马克思在对唯心主义和旧的唯物主义辩证批判的基础上,从实践视角来论析人的主体性在自然界和社会历史两大范畴中的客观表现,通过实践来构建主客体之间的对象性活动,进而在指向客体的实践活动中彰显人的主体性,实现了对“理性主体性”和“感性主体性”的双重超越。在马克思看来,人的主体性就是要通过主观能动性实践来充分张扬人性,突显人相对于其他一切存在独一无二的特性,并在实践过程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的研究理路和观点,既正确揭示了人的主体性何以确证,又精准指明了张扬人的主体性的具体方向,通过世界观和方法论相统一,阐明了人的主体性的深邃内涵,科学回答了这一哲学史上长期争辩的重大命题,对后人关于人的主体性的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夏一璞等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依据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的论断,认为:“主体性是人通过实践达到的生存状态和生命境界,展现了人的生命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是人的生命自觉的一种哲学表达。”[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人工智能科技的突飞猛进,人类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劳动的产物,本是造福人类社会的重要工具性存在,其也确实在诸多领域极大地解放了人类劳动,增强了人类的实践创造力,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再次确证了马克思所定义的人的主体性。但是,在弱人工智能加速向强人工智能跨越的过程中,人工智能拥有了越来越多人类的特质,在其自主性思维和实践特征愈加明显的趋势下,不可避免地对人的主体性产生了严峻挑战。

(二)人工智能挑战人的主体性

学术界一般公认,“人工智能”概念由麦卡锡、纽厄尔、西蒙和明斯基于1956年在美国达特茅斯学院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主要是指计算机存储和处理符号的能力,其后便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和理论研究的广泛关注。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学者们对人工智能的界定依旧尚未达成共识,只是笼统地将其概括为与人类智能相对应的机器智能[1]2。纵览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日本学者松伟丰将其划分为三大演进阶段,分别是自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推理和搜索的时代”、自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知识的时代”、进入21世纪的“机器学习与特征表示学习的时代”[4],其中尤以第三阶段人工智能的发展势头最为迅猛。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革新和大数据平台的建设,长期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的信息提取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超越了信息单向度流动的局限性,成功推动了人工智能发展的更新迭代,目前已经在机器人制造、智慧医疗、智能语音、自动驾驶汽车等诸多领域取得了革命性成果,其中标志性事件就是AlphaGo在与围棋大师的对弈中大获全胜。人工智能在生产生活领域的突出表现和巨大潜能成功吸引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企业的关注,收获了充足的研发资金和许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支持。总体来看,人工智能已经直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并在短期内还将取得一系列可预期的重大突破性成果,进而对人类社会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人类历史上许多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都具有“两面性”,人工智能这一革命性科技成果也不例外,它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福音,同时也导致了人的“新异化”,直接挑战了人的主体性[5]。从哲学视角来看,人的主体性根源于人类对自身客观存在的终极关怀,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中都有所体现,是在主客体对象性关系中所确立的人的根本性特征。然而,人的主体性并不是一种固定性存在,尤其是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这一赋予人类本质光辉的标志性属性正遭遇消解危机。虽然学术界关于“奇点能否达到”“强人工智能能否实现”还存在较大争议,但是从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来看,即便是弱人工智能也对人的主体性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威胁。人工智能技术将人类的思维和海量知识数字化为算法程序,然后植入机器之中,机器就能像人类一样进行思考、开展实践活动,并且在一些专业性、危险性领域其综合表现甚至优于人类,致使人类能动性实践优势面临颠覆性挑战。因此,纵使人工智能能否全面超越人类尚不可知,但是人工智能一定会更加像人类一样进行思考和行动,其类人的属性必然会更为突出,将在更多的领域取代人类。目前,以ChatGPT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正在迅猛发展,凭借强大的数据、算法和算力优势,其已经在文案策划、学术创作等人类传统实践活动领域展现出了非凡的能力,对社会就业、学术伦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产生了极大冲击。在人工智能时代加速演进的背景下,人的主体性危机不可避免地日益深化,且已经在个人、社会和人类整体层面分别出现了主体失落、价值失落和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目标失落这三重困境。由此可见,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类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主客体关系博弈大有可能常态化、激烈化。厘清人的主体性危机产生的复杂成因,理性看待和有效防治人工智能对人的主体性的挑战,是推动人类长远发展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缘何产生

如果说工业革命时期是机器逐渐替代人的体力劳动的前奏,那么人工智能时代则是机器对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更广泛、更彻底的替代,人的主体性面临更全面、更强劲的挑战。纵向来看,人的主体性危机并非朝夕突变所致,而是在人的本质属性的消弭、人类社会交往的虚拟化、人工智能赋权的冲击、资本逻辑与技术理性的联姻传统以及人工智能自在的风险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长期聚合激变达到一定程度后的外化表现,并且这种能对人类本身产生颠覆性影响的危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根本原因:人的本质属性的消弭

人类作为高等动物,既是物质的存在,又是精神的存在,是物质存在与精神存在的统一体,具有典型的物质精神二象性特征[6]。恩格斯既看到了人的物质生命,又看到了人的精神生命,创造性地指出:“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7]这一论述以劳动为前提赋予了人类区别于其他一切存在的独特社会属性。因此,人又具有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其中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但是,伴随着人工智能的深入发展和广泛应用,其触角正加速伸向各行各业,凭借智能化、自动化、集约化等优势极大地提升了行业生产效率,同时也导致许多劳动者的实践活动越来越机械化、单一化、程序化,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劳动积极性和主动创造性,使之逐渐沦为科技的附庸,更有甚者部分行业在人工智能冲击下出现了大规模结构性失业问题,加剧了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的不稳定性。马克思对自动化机器排挤人力曾作了深刻阐述:“由于劳动资料转化为自动机,它就在劳动过程本身中作为资本,作为支配和吮吸活劳动力的死劳动而同工人相对立。”[8]虽然人工智能的生发演进并不是想让人类在劳动过程中沦为多余的存在,并且还催生了许多新兴产业、创造了数量可观的就业岗位,但其在客观上也确实导致了部分中高端科技人才创新激情的颓丧和部分低端行业从业者面临失业威胁等问题,相当数量的劳动者都会面临转岗和知识技能转型带来的阵痛。在人—机融合尚未达到一种和谐状态,并且人工智能已经对各行各业现有格局产生强力冲击的背景下,劳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岌岌可危,人的主体性也随之逐渐消弭,人工智能替代人类智能的警报越来越响亮。纵然人工智能也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受其影响因劳动机械化而失去劳动权利的人,主体性已经“被降格为抽空了精神内核的对象性存在,成為一个抽象概念”[9],其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现实观感日盛,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处于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最终逐渐消退表达主体意愿的原动力并丧失对本真生活的热切渴望。

(二)社会原因:人类社会交往的虚拟化

人工智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类社会关系的丰富性和聚合度,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融合与发展,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类社会交往的虚拟化,致使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虚拟网格中,疏离了现实社会的交往活动。人工智能的发展进步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居家办公”和“线上交易”等在人工智能加持下都成为了现实,越来越多以往必须通过现实交往活动解决的事情可以通过虚拟平台处理,其中,人们利用功能强大的智能手机解决工作和生活问题就是最典型的表现。但是,随着人工智能使用领域的迅猛拓展,人类对人工智能的依赖度逐渐加大,久而久之使得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虚拟化程度日益加深,人类社会交往新增了人工智能中介,由人—人交往模式向人—机—人、人—机—物的模式转变,致使人的现实社会交往功能呈现退化趋势,也淡化了人的主体性色彩。以助老机器人的使用为例,具备全天候、多功能等优势的助老机器人为老年人提供了诸多便利,缓解了许多家庭的养老负担,但对其依赖度的加深也限制了老年人正常的社会交往,加剧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代际隔阂,甚至还有学者认为助老机器人的虚拟情感程序欺骗了老年人的感情,伤害了老年人的尊严。随着人类社会交往虚拟化的不断增强,“这个社会成了单向度的社会,使生活于其中的人成了单向度的人”[10],人们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与思考极易受到潜藏在人工智能背后的个人或组织的干扰和引导,进而失去独立观察力和理性批判力。在这样的社会交往环境中,人们产生了虚拟主体和现实主体的双重异化,整个社会生产生活的“物化”和“符号化”特征愈加明显,一些人甚至彻底丧失生命存在的本真意义、迷失生活的方向。因此,即使人的现实需求得到满足,也难以获得直击心灵、触动灵魂的深层次幸福感,人的主体性已经开始在意识层面产生动摇,正历经生命中难以承受的存在主义的焦虑,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物质世界的丰富与精神家园的失落二者共时同场的深刻矛盾。

(三)法理原因:人工智能赋权的冲击

虽然当前人工智能还不能做到像人类一样具备完全独立的知、情、意、行能力,与人类相比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方面的界限比较清晰,但人工智能已经具有了人之为人所特有的部分特征,成为初步具有类人意识的非生物体,甚至在某些领域其表现比人类更优秀。按照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人工智能有可能形成类似人脑工作机制的机器脑、产生人工智能意识,进化为具有更强独立思考和行动能力的人工智能体。即使目前人工智能尚未发展到这一阶段,但是包括科技伦理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前瞻性,也内在地要求加紧探究赋予人工智能道德權利和法律权利的问题。早在1964年,美国哲学家普特南就探讨了给作为人工智能的典型代表——机器人赋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认为当机器人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机器人甚至会主动提出相应的权利要求[11]。中国工程院院士封锡盛从权责统一的视角分析了这一问题,指出:“机器人要遵纪守法,也要有权利。”[12]相较于赋予人工智能道德权利,要求人类尊重和善待人工智能体,在人类法律体系层面赋予人工智能一定的权利则面临更大的伦理、法律和政治等方面的挑战,也激起了更强烈的反对声。部分法学研究者认为这是对人工智能的保守观念和悲观情绪在作祟,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一些保守的社会科学学者无法接受这一立场情有可原,毕竟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早已超出一般人的理解。”[13]在国内激烈争议人工智能赋权问题时,欧盟已经通过了“电子人格”草案,沙特阿拉伯甚至已经授予了机器人索菲亚公民身份,这对其他国家的科技伦理进路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因此,像给人类赋权一样给人工智能赋权已经不仅仅是存在于科幻影视文学和思辨哲学等领域的虚空主题,而是正在人类社会中变为现实,这也间接地对人的主体性产生了强力冲击。

(四)历史原因:资本逻辑与技术理性的联姻传统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14]科学技术的发展本就离不开资本要素,然而在资本逐利本性驱使下,一些能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的科学技术逐渐异化为资本疯狂逐利的工具,由此形成了资本逻辑与技术理性密切联姻的历史传统。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资本逻辑的长期在场,加快了科技异化和技术理性生发的进程,逐渐形成了技术至上思潮。在资本逻辑与技术理性长期联姻统摄之下,人工智能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在现实应用过程中也未能通过不断的自我进化来为万物赋智赋能,进而始终按照设计者的预设持续为人类服务,反而引发了诸多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加剧人的主体性危机,成为资本奴役人的新技术工具。这一弊病在资本主义社会体现得淋漓尽致。人工智能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给少数资本家带来了更多的财富,也迫使无产阶级劳动者为了生计不得不更多地依附于资本家。正如马克思曾深刻指出的:“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15]776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新技术样态,正在加速推动人类跨入智能时代,但是这种社会时态的“技术理性掌控下工具理性膨胀、价值理性失落的主体理性失衡”特征更为明显[16]。生活在这种社会环境中,人的思维方式和实践活动难免会潜移默化地受技术理性的影响,人逐渐异化为丧失价值理性技术化的非人的存在。在资本逻辑的内在宰制和技术理性的外在驱动下,人工智能成为资本在新的生产条件下奴役人类的工具,甚至在人工智能的强大生产效率影响之下,部分劳动者已经丧失了被剥削的“资格”,沦为了智能社会中“无用的大众”,由此导致社会上资本的物的主体性日益鲜明而人的主体性逐渐黯淡的乱象。此外,相比于以往所有的科学技术,人工智能还具有强大的自主性这一关键特质,加固了人工智能与资本力量的深度逻辑共融的基础,增强了资本逻辑与技术理性更加密切、更高效率联姻的动力,加速了智能资本化和资本智能化的双向转换进程,再造了人工智能时代人之存在的“斯芬克斯之谜”。

(五)技术原因:人工智能自在的风险

人工智能作为人类新一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代表性成果,其产生和发展的初衷就是为人类现实需要服务,但是受资本、技术和伦理等因素的影响,人工智能和其它科学技术一样在发展过程中容易产生异化问题,导致一些背离设计初衷的客观风险。人工智能哲学领域的著名学者成素梅就人工智能的风险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人、社会、技术和学科四个层面分析了智能化社会的十大哲学挑战[17]。李恒威和王昊晟将人工智能对人类威胁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梳理,归纳为四大类型的威胁:工具性威胁、适应性威胁、观念性威胁和生存性威胁[18]。伴随全球首位“机器人公民”索菲亚一句“毁灭人类”的狂言,这些人工智能发展警告迅速刺激人类主体优越性的敏感神经,包括人工智能科学家、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在广泛关注和深入思考人工智能的相关问题,对以往“人工智能机器人统治人类”的虚构影视文学作品持认真审思态度,对人的主体性自信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动摇。除了来自人工智能本身这种直接的外部威胁,人类对人工智能的不当运用,也会导致人工智能自在风险的显像化和扩大化,间接产生覆盖面更广、破坏性更大的内在威胁。例如,人工智能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助推机器人战士、攻击型无人机等多样自主武器的批量生产并投入实战,这些高效率、低能耗作战“人员”的入伍虽极大地降低了战争成本,但却增加了战争爆发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容易扩大战争规模,从而威胁到人类的生存根本。此外,人工智能技术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广泛应用,虽然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类的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但是客观上也阻碍了人类对个性事件的观察和探究,抑制了人类独立自主的创新思维能力和主动实践能力,甚至会刺激人类做出不负责任的疯狂冒险行为,长此以往必定加大人类对机器的依赖性而使之逐渐丧失自主性。因此,由人工智能直接或间接所引发的人类社会内外部两大维度的威胁,使人的主体性受到了实质性的挑战。

三、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何以消解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19]理性看待并应对人工智能在社会、伦理和法权等多个方面对人的主体性的挑战,促进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和谐发展,就要从社会、国家、学术、个人和产研层面协同发力消解人的主体性危机,借助人工智能来增强人的思维和实践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避免被动沦为人工智能的附庸,在扬长避短地利用人工智能造福人类的过程中张扬人的主体性。

(一)社会层面:构建友好人工智能发展格局

当前,人工智能的运用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既产生了积极效应、又有消极影响,如何趋利避害地利用好人工智能造福人类社会是一个亟须解决的时代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以美国著名的人工智能研究学者尤德科夫斯基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友好人工智能”理念,即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正向效应的通用人工智能[20]。友好人工智能理念充分关注人工智能客观存在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注重面向社会现实需要来发展人工智能,突显了以人为本的应用原则,对于消解人工智能的负面影响和人的主体性危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构建友好人工智能发展格局,就要促进人工智能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耦合。首先,全社会要摆正对人工智能的态度,妥善解决认知超载问题,简单地肯定或否定都不是理智的选择,要辩证看待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的多重影响,为友好人工智能的顺利发展预留一定的社会空间。其次,人类现有的道德观念和社会伦理体系本就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应对新生事物对现有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挑战,与时俱进地发展和完善现有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为友好人工智能的发展解除伦理道德层面的桎梏。社会公众要主动表达在人工智能方面的需求,通过明确的需求信号来引导人工智能更契合地服务于人类社会,以理性积极的姿态化解由新技术变革所导致的人的主体性危机。再次,要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社会救济保障制度等社会制度体系,为高效解决人工智能带来的失业、伦理和法律等社会问题提供制度支撑。人工智能在短时间内有可能引发结构性失业这一事关民生根本的重大危机,必须加强对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兜底,满足他们基本的生活需要,从而突显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性影响因素,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及时消除人民群众对人工智能发展的隐忧。最后,全社会要理性审慎地加强对人工智能发展全过程的监督,既要努力规避新兴科学技术革命受资本奴役的风险,也不能盲目阻滞正常的科技创新活动。这样,才能把好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社会的关卡,共同促进友好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

(二)国家层面:科学规划人工智能发展蓝图

从现实情况来看,人工智能已是各个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中争夺的重要战略阵地。早在2016年,美国白宫就出台了《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战略计划》,从国家创新战略层面对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行布局,意图抢占人工智能领域发展先机。此外,欧盟、英国、日本和韩国等紧随其后,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加快制定服务自身利益的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中国政府也审时度势地制定了相关发展规划,于2017年7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初步形成了中国人工智能“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即到2020年我国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到2025年我国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要实现重大突破,到2030年我國人工智能发展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是一个能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科技领域,中国必须立足“两个大局”来对这一问题进行战略考量,从国家长远发展全局出发竭力超越资本逻辑和规避技术异化风险,善于发挥制度优势整合资源建构包括大数据智能理论、类脑智能计算理论等在内的基础理论体系,集智攻关协同建构包括群体智能关键技术、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等在内的应用技术体系。我国在建构人工智能理论体系和应用体系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思考人工智能与人类发展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从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两个维度协同发力推进人工智能的科学发展,抓住时机抢占世界人工智能发展制高点,积极争取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话语权,以人工智能发展为重要抓手来争取全球科技竞争主动权。只有从国家顶层设计高度统筹规划人工智能发展蓝图,秉持全人类共同发展理念,宏观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摒弃技术壁垒,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才能有效规避和解决人工智能这一新科技样态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的负面效应,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更有效地提升全人类生产生活的质量。

(三)学术层面:大力加强人工智能前沿研究

促进人工智能造福人类社会,离不开学术界的智力支持。一方面,学术界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的前沿研究,努力打造人工智能科研创新高地和高端智库中心,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层面的发展跃迁,对标世界领先水平加强对核心技术的协同攻关,充分激发人工智能发展的“头雁”效应,聚焦人类发展现实需求加快促进人工智能的创新性发展和相关成果转化。另一方面,学术界要聚焦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的前沿研究。对于人工智能这一革命性的新兴科技,学术界不仅要加强其技术发展的理论研究,还要加强对其哲学、伦理等相关联理论的研究。在这一过程中,要直面当前人工智能对人的主体性的挑战,积极主动探讨人工智能技术风险、伦理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现实困境的破解之道,充分吸取欧盟和日本在20世纪后期发展人工智能的经验和教训,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的哲学指导作用,积极发掘本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合”“仁爱”“天人合一”等价值理念前置于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之中,确保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可靠性,增强人们对人工智能的适应性和认可度。通过大力加强在技术和理论两个方面的前沿研究,支持学者们在人工智能研究领域勇闯“无人区”、敢啃“硬骨头”,促进极具抽象性的人文社会科学话语与注重精准性的人工智能程序有机融合,并以人工智能领域的突破性进展高质量推动我国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布局,进而加速科技强国建设进程,最终实现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整个科技系统造福人类社会的目标。

(四)个人层面:主动探寻自我新的存在方式

人工智能发展是科学技术进步和人类社会需要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人类终将全面跨入人工智能时代。时代潮流不可逆转,科技进步不能阻挡。面对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人类必须主动探寻自我新的存在方式。在生产劳动方面,劳动者要自觉提升对科技革命所可能引发的产业革命的敏锐度,努力学习和掌握人工智能新技术,进而避免被人工智能有选择性地排挤出生产链条。作为普通劳动者,只有积极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提高应对新产业格局的综合素质,才能成为驾驭生产机器而不是为机器所淘汰的新型劳动者,牢牢占据人机优化分工过程中的主导地位,通过人机融合创造更多的劳动价值,进而抓住人工智能发展契机更有力地确证人的主体性。在日常生活方面,受人工智能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将会从纷繁复杂的劳动中解放出来,拥有更多可供支配的自由时间。在享受科学技术带来的休闲福利的过程中,一部分人同时也自发地内生了存在主义焦虑,由此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以致有学者指出,“人类利用休闲的能力则可能是对人类文明的更严峻和更深层的一次考验”[1]23。生活在新的时代环境下,个人应当因时而动、顺势而为,及时调整自己的生活状态,丰富日常生活内容,为精神生活营建一个舒适的栖息地。从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探寻人工智能时代自我新的存在方式,主动化解物质生存危机、社会适应危机和精神沉沦危机,培育必要的劳动技能、辩证思维能力和创新拼搏精神,才能确保无论社会环境如何变化人类都始终在场,个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获得更加全面、高质量的满足。

(五)产研层面:自觉坚守科技伦理基本底线

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态势下,与之相关的伦理问题是影响人工智能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论人工智能发展到什么阶段,归根结底还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属于人造物,所以有必要在研发生产阶段充分考虑一些现实伦理问题。处在这一环节的科研工作者、生产制造商要自觉坚守科技伦理基本底线,将伦理观念嵌入人工智能物之中。从实际情况来看,伴随着助老机器人、伴侣机器人等人工智能产品的面市,传统的家庭伦理关系、社会伦理关系正遭遇从未有过的变数,由此也引发了诸多家庭矛盾、社会乱象和法律纠纷,导致人们对自身主体性的缺失、淡化感受更加强烈,对人工智能的恐慌、抵触情绪加剧。在一些人工智能应用的具体领域,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并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人工智能应用伦理层面的困境。因此,在产研这一基础阶段就要对人工智能应用可能产生的伦理、社会和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前提性探讨,在人工智能产品研制过程中始终坚守科技伦理基本底线,不能盲目追逐经济利益而罔顾社会效应,应充分借鉴诸如“自上而下的进路”“自下而上的进路”和“混合进路”等国内外人工智能伦理设计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21]。例如,在智能机器人研发过程中,可以将突显人文关怀的“机器人三大法则”内置于其中,确保机器人高效地为人类服务,以避免很多伦理、法律方面的问题。只有厘定人工智能产品的道德伦理边界,并根据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内置多样化的道德伦理程序,探索人工智能产品私人订制模式,尽力避免人工智能发展对人类社会现有的基本道德伦理秩序产生全局性、根本性否定,尽快形成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彼此牵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循序渐进地提升人工智能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才能有力推动人类在生产生活方面的适应性变革。

結语

人工智能作为当前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的代表性成果,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多重性影响,应该辩证地看待人工智能的发展。诚如马克思所言:“着急去肯定或否定这一事物或那一事物是蠢举。”[22]总的来看,人工智能对人类的积极影响和人的主体性的确证是主流。人类不能简单地把人工智能发展时下的挑战和未来潜在的威胁,当作草率地否定这一重大科技成果的理由,而应该将其转化为前瞻性地探究人工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应对之策的动能,趋利避害地引导人工智能发展。人工智能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归根结底并不是其本质属性使然,而是不理性的人类心智和不健全的社会制度所致。要言之,人的主体性危机很大程度上是人类自身不合理地应用人工智能的必然后果。因此,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应辩证地把握人工智能自在的具有挑战人类智能的元属性,努力规避技术异化所导致的人的异化风险,回归马克思人的主体性思想和科技批判思想本源,理性审视科技异化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危机的制度根源,不断完善人工智能发展的配套制度体系,让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实践彻底摆脱陷入“虚假需求”和“娱乐至死”的深渊,全面回归“自然祛魅”和“人类解放”的初衷。人工智能为超越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的社会形态,最终建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形态创造了重要条件。人类只有积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努力消解人工智能对人的主体性的多重威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来确证和张扬人的主体性,才能早日进入“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的理想社会[15]16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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