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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寓制度汇编21篇(完整)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12 16:55:03 推荐访问: 公寓 公寓住宅楼租赁合同(3篇) 公寓出租合同书(24篇)

公寓制度第1篇为加强教职工公寓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与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入住条件距离学校2公里之外的单身未婚教职工。已婚职工确需入住需经学校研究同意。第二条申请入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寓制度汇编21篇,供大家参考。

公寓制度汇编21篇

公寓制度 第1篇

为加强教职工公寓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与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入住条件

距离学校2公里之外的单身未婚教职工。已婚职工确需入住需经学校研究同意。

第二条 申请入住手续

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缴纳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职工在入住之前要清点好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并签字存档。

第三条 办理退宿手续

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派人清点室内物品确认无损后发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本公寓为单身未婚职工公寓,凡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需在2周内搬离该公寓。

2.本公寓为双人标准间,如有一人搬离,学校有权调配职工住宿。

3.职工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
宿舍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
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严禁在房间内聚众喝酒、赌博。严禁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5.自觉爱护公物,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动和拆毁,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不得在室内墙壁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得乱拉乱扯电线、网线、绳索等,丢失损坏公物者应赔偿。

6.严格遵守用电制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等电器。

7.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要求,晚8:00以前必须返校,22:00熄灯就寝。

8.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严禁向公共场所(楼道、楼梯口、窗外等处)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9.各楼层负责人要管辖好楼层的安全、卫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卫生值日。

10.同志之间要相敬互助,和睦相处,提高防盗防火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异常

要同舟共济,一致对外,并及时报警。

11.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出入要及时关好门窗。

12.节约用水用电,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

13.居住朝阳面和阴面房间的职工,每年寒假开学前对调一次。

14.不得将学生带入公寓。

公寓制度 第2篇

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
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
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
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公寓制度 第3篇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中午:午休时间。下午:休息时间。晚上:熄灯时间。

封楼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6)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7)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8)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0)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7、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公寓制度 第4篇

第一条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设管理员一名,必须24小时在岗,负责对公寓楼内设施、人员进行维护、管理、监督。

第二条公寓楼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和客房的卫生,每天一次,保证楼内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第三条单身公寓室内卫生由职工自行清扫,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完好无损。

第四条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第五条浴室每周开放两次,时间为周五、日下午5:30——8:30,非公司人员不予接待。

第六条公寓楼早6点开门,晚10点关门;
住宿职工在晚10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第七条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寓楼必须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

第八条非公司人员不许留宿过夜,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方可留宿。

第九条单身公寓楼任何人不得聚众赌博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条公寓管理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客房不对外开放,只接待上级单位、相关业务单位来客,必须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待入住。

第十二条客房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管理,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清洁客房卫生、整理床上用品等。

公寓制度 第5篇

第一条为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安全、礼貌、和谐、温馨的生活、休息和学习场所,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方可住宿。

第三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宿舍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住宿学生离校住宿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条为保证学生住宿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第六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交纳必须的管理费。

第七条严格会客制度,会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来访者必须出示本人的证件,经工作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未经同意,男、女生不得进入宿舍互访。

第八条严禁在宿舍区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条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住宿学生轮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时14:00前清除房间的垃圾并送至规定的地点。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坚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播放音响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或休息。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宿舍门禁制度,晚上熄灯锁门后归宿的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严禁夜不归宿。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人为损坏宿舍设备设施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三条节俭水电,用毕及时关掉水龙头或电源开关。

第十四条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水。

第十五条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及学生组织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创立“三和谐”宿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违者视情节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学校或他人财物损失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或休学退学,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无故拖延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入住须知

一、学生公寓既是学生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也属于学校特定的公共场所,请您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营造环境和谐、行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公寓环境。

二、请您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必须经过所在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学生公寓衣柜、储物柜、书柜等有编号的设施为指定成员使用(编号与床号一致),椅子、可折叠长条桌、固定写字台等无编号的设施为寝室所有成员共用。

三、学生公寓每年为每生免费供给电80度,自来水40吨,热水12吨,超额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电价格及生产热水的实际成本收费,详见《南铁院学生公寓水电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公寓用电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电量用完即自动断电,经过学校一卡通圈存购电后可即时恢复供电。

四、学生公寓空调使用遵从“自愿申请,付费使用,费用分摊,共同维护”的原则。申请、计费、维护办法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五、学生公寓网络实行认证上网,实时计费,网络开通、维护操作办法详见《南铁院学生上网管理办法》,请您遵守计算机网络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抵制违法行为。

六、学生公寓物业公司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工作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寝室安全、卫生、礼貌等方面的检查与评比,请您配合与理解。

七、请您入住前仔细检查确认公寓设施完好,有损坏情景及时到物管站登记,我们会尽快帮您解决,如因您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维修费和材料费由您及相关职责人承担。学生公寓维修细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规范》。

八、请您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礼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请您自觉维护寝室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寝室安全的不良行为。

十、请您遵守《南铁院学生行为准则》、《南铁院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严禁吸烟、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暖手宝、烘鞋器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电热电器;
严禁违规使用电吹风。

4、在公寓内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公寓制度 第6篇

目的

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安全,防止因出租屋居住人员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制止商铺违章事件。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职责

各管理处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部门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出租屋的租赁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

租赁管理员应定期对出租屋人员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情况,并定期向经理汇报租赁业务和人员居住情况;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必要时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出租屋居住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的具体楼栋和房间号,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租赁管理员或派出所进行处理。

定义

出租屋:凡小区/大厦内除旅店业外以经营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均为出租屋,含用于居住、办公室、商业用途。

暂住人员:指没有特区常住户口,持有效证件进入特区,并在特区居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

暂住证:在特区居留7日以上的租住人员应当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居留两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当申办暂住证。

方法和过程控制

出租屋、承租人的管理

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人进行管理,要求其履行出租屋治安管理义务,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承租人进行管理,登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或地区)、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有效身份证等基本情况。

管理处协助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及时到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租住登记手续或申办有关暂住证件。

租赁管理员应及时掌握出租屋的治安情况,必要时将治安隐患向辖区民警及公安机关报告。

管理处发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举报、制止或协助公安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制止租住人利用承租的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通过管理处出租的房屋,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三无人员,对承租人承租的房屋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时,应对其经营范围和性质是否符合物业功能和环境要求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并出具书面记录,请对方签字后方可出租,督促其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

承租人通过管理处在管理服务区域租住房屋,产权归属地产公司的物业,管理处必须与租房人签定租赁合同。

管理处应建立本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情况清单、空置房清单,并保存在管理处或控制中心。

安全监控与预防

安全员必须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房和空置房情况,作为控制的重点。

安全员必须督促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租住人员,遵守管理服务区域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爱护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安全员在巡逻时,要留意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承租人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严禁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安全员对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搬运物资出入管理服务区域应特别留意。搬出物资前必须到管理处指定的部门开具物资搬运放行条,并时刻留意其搬运物资的整个过程。如存在撤离的可能情况,必须立即通知控制中心或管理处,并应请其到管理处交清各种相关费用后方可离开租住的管理服务区域。

保姆、家教、钟点工、业主亲友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支持性文件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租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

公寓制度 第7篇

为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损坏严加处理。

公寓制度 第8篇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服务中心根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
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公寓服务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学生要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与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毕业生将个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宿舍反馈单上签字后完成退宿。

(3)学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由该宿舍全体同学均摊。

(4)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5)为了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6)其它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转学、退学、参军、出国、国内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须在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经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楼开、关门时间: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员值班制度;

3、来访亲友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许可后在公寓会客室接待;
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公寓;
维修人员在本楼楼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4、在规定的上课期间,楼长要逐个对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每日将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登记上报;

5、宿舍内除学生个人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具、书籍文具外,其它财物分别存入银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和剩饭菜。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

2、学生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传播疾病。

4、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壁纸、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和启事等,宿舍只可简单装饰,不得装修。

5、公寓公共卫生由清洁员每天打扫两次,清扫卫生间时学生要主动配合。

6、保持室内清洁,自觉整理内务,不得在宿舍内挂围帘、挂吊床和铺泡沫地垫。值日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按卫生考核标准清扫室内卫生。

7、每月进行安全卫生优秀宿舍评比活动,对优秀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四、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请举报,公寓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并替举报人保密。

1、在楼内、宿舍中有异常情况,并感觉有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例如: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物品。

2、在宿舍内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楼内有推销、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的。

4、宿舍内使用违章违纪用品的,如;
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毯等。

5、有学生在宿舍及楼道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有偷电、破坏电气、消防等公共设施行为的。

6、在宿舍内吸烟、从宿舍窗户往外扔东西、攀爬阳台的。

7、在床上安防电源插座,在台灯、电脑等电器上覆盖衣服、报纸、书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程序

1、没收物品:

(1)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禁物品,如赌ju、非法宣传品等,楼管将没收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口头教育,

(2)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
如再次使用被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自担后果。

(3)态度恶劣、不服管理者,报请相关部门全院通报批评。

2、暂扣物品:

(1)暂扣物品包括: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违规电器包括:带电空载充电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棒、电热水壶、电磁炉、电热丝炉、洗衣机、小型甩干机、电饭锅、电煮锅、电熨斗、电手炉、电暖气、转换插座、暖宝宝、挂烫机、豆浆机、饮水机、蒸蛋机、煎饼机、咖啡机、迷你冰箱、电吹风、电夹板、卷发器等电器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
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蜡烛、酒精、液化石油气、酒精炉、液化灶等。

(2)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楼管将查扣违规物品,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3)对于想取回暂扣违规物品的学生,可在学期末按流程办理手续。先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处分,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等事故,自愿承担责任。检查需由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后交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4)将签完字的检查交给公寓服务中心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将暂扣物品归还学生。

3、收缴动物:

查房过程中,在公寓宿舍内发现饲养动物的,对动物进行收缴,遣送放生处理;
对饲养人通报相关院(系)处理。

4、处理物品:

(1)查房过程中发现经营性商品、酒精类饮品、围帘、吊床和泡沫地垫等违规物品时,限期一周内由学生自行处理,同时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如再次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2)限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务中心查扣。对查扣的物品,两天内无人认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公寓制度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宿舍分配对象、申请程序

(一)入住对象:本校招聘的教职工及教育局安排的人员,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二)入住者的房间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如需调换房间,须向总务处申请,征得总务处同意方可调换,其他空房间不准擅自占用。

第三条宿舍实行有偿入住方式进行管理

(一)凡入住房间内的水电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每间每月收取84元的房租,水费每吨1.33元,电费每度0.62元,住宿教职工需按时缴纳房租及水电费;

(二)入住人员请自觉爱护房间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有维修情况,请联系后勤部周电工。

第四条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片,须经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防止财产被盗等盗窃事故发生。

第五条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画。

第六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第八条规范宿舍楼用水、用电行为,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

第九条凡入住宿舍楼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第十条教职员工要按时就寝。为保证员工正常有序开展工作,防止盗窃事件发生,入住者不得随便携带非直属人员入校,晚上外出要在12:00前回校,12:00后大门将关闭,门卫将不再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因调动、辞职等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住教职员工的居住质量,宿舍内水电及生活设施齐备,公寓内安排宿管员进行管理,走道、楼梯等公共区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打扫卫生。

第十三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总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公寓制度 第10篇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住校生日常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条: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2条:要求住校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办理退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

第3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统一调配,学生按指定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

第4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准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导师请假,填写标准《住校生离校请假单》交政教处留档、登记,征得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条: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总务处,除自然损坏外,其他费用需学生自理。

第6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7条: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8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9条:严禁在宿舍里吸烟、酗酒、打牌、赌博等

第10条:住校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宿管会的管理。

第11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烫斗、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12条: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13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

第14条:讲究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第15条:住校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请假回家。(周一到周五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离校,周日全体住校生必须返校)

第16条: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17条:学生宿舍执行晚熄灯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灯,冬令22:00熄灯,高三23:00熄灯。考试期间,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公寓制度 第11篇

为规范校舍和财产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环境,特制订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期初、期末对学生公寓公物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发现公物损坏、丢失者及时处理。

二、爱护公物,不准在墙壁、门窗和储柜乱贴乱钉乱画,不得损坏污染玻璃、门窗、储柜、墙壁等,损坏、污染、丢失公物的,由当事人按标准赔偿维修,情况严重的处以价值2倍的罚款。

三、保持公寓整洁卫生。宿舍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统一,每天三餐后及时清理卫生,定期开窗通风。不准在室内和阳台上泼污水、堆放垃圾,不准直接往楼下泼污水、扔杂物。定期换洗、晾晒床单衣物。

四、加强安全管理。不准在公寓楼上追逐打闹拥挤,不准在阳台、窗台前探身观望。学生贵重财物统一寄存到班主任处。不准私自接用电器,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学生离舍前锁门,休息前闩门。节假日关锁门窗,宿舍管理员或值班人员要锁好楼梯口栅栏门。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学生来客须在门卫和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夜不归宿。舍长、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要在学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数。

五、遵守校纪,按时作息。按时休息,及时起床。不准上课时间无故在宿舍滞留。不准在公寓楼上大声说话、唱歌、吵闹,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抽烟、喝酒、打架骂人,严禁乱窜宿舍。

公寓制度 第12篇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创造一个文明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要求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亲自到办公室申报,经办公室批准后开具“住宿安排通知单”,由后勤主管安排到指定的房间住宿;
如未登记,擅自入住的罚款30元。公司现有住房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员工居住,因此公司规定不在公司居住人员暂不实施房补。

二、公司统一规定,安排单人间的人员有:部门部长、车间主任、夫妻工,其余人员一律不在其列,特殊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三、住单人间宿舍的人员若妻子或丈夫不在公司任职却长期居住在公司的,公司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房租费。

四、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就寝,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如确有需要,必须向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否则除水电费双倍扣除外并处20元罚款;
员工搬离宿舍也必通知办公室,否则水电费照扣。

五、员工宿舍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经办公室批准备案后方可留宿,违者处50元罚款;

六、除经安排的夫妻员工外,不得男女同居,更不得男女混居,违者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严禁在宿舍区内堆放杂物、乱倒垃圾、乱扔瓜壳果皮、乱泼污水,垃圾纸屑等必须倒入垃圾桶内,违者处以30元罚款;
向窗外乱扔杂物,违者处100元罚款,并且所造成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八、住宿员工必须注意消防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炒锅、电饭堡等高耗能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及炊具外并处罚款20元;
严禁在宿舍内做饭、烧菜,违者处罚款50元。不准在床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罚款20元;

九、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取闹,严禁将录音机或电视机等音量开大而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21:00分后,早上6:30分以前播放音乐,若有投诉,情况属实处罚款20元/次。

十、员工离开宿舍应关闭所有电器开关,违者该宿舍每人罚款10元/次。

十一、严禁损坏、侵占、宿舍公共财物、设施,如有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20元罚款;
特别是床板、床架,不得因暂时无人居住,就擅自拆除,一经发现,处50元罚款,如无法确认责任人,同宿舍人员各罚款30元。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违者罚款10元;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吸毒,违者处以200元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严禁在宿舍区内乱涂乱画,违者罚款10元;

十四、员工用厕所后要自觉冲洗干净,保持卫生,违者处罚款10元。

十五、为了保证良好的卫生环境,后勤部组织联合执法小组每月对员工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宿舍卫生较差的,宿舍每人处10元罚款。

十六、员工离职出厂时应主动要求办公室检查行李及公司财物,经确认完好无误后交回房间钥匙,方能结算工资。

十七、水电费的计算:

1、每个房间每月限用电量夏季(5-10月)为25度,其余月份为15度;
每人每月限用生活用水夏秋季1m,春冬季0.5m,由公司承担水电费。超过限用量的水电费,按该房间入住人数平均分摊:每个房间每月超用电量15度(含15度)以内,按每度0.50元计算电费,超15度以上,按每度0.80元计算电费;
超限生活用水,按每立方5元计收水费;

2、严禁员工到食堂取水(开水除外)或开启他人水龙头取水,违者每次罚款50元。若有离职人员的水龙头暂时没锁,因此有人到此取水,所有水量的费用由同层楼的居住人员平摊,希各位员工互相监督,自觉到规定水龙头取水。

后勤主管每月末28日---30日抄各宿舍水电用量报办公室计算并公示。

公寓制度 第13篇

1、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热情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以"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宗旨,结合公寓"六进"工作,在后勤集团总公司及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心,全面掌握本楼学生的住宿情况,负责本楼的管理、服务、安全工作,处理本楼的日常事务,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除做好自身工作外,对安全值班员,清洁员的工作进行认证考勤、考核、检查、督促、评估,对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无故旷工,不守纪律,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并上报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对屡次违反劳动纪律的,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报告,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3、每天要对公共区域卫生检查2次以上,与值班员、清洁员共同检查宿舍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楼内卫生及保洁工作,巡查安全情况,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对违反校规或不遵守宿舍管理者,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汇报,同时通知有关二级学院或辅导员。

4、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及二级分院汇报,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经常检查学生宿舍家具、水、电、暖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关闭水龙头、电灯,节约用水、用电,发现失灵、损坏的设施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小的维修做到及时,大的维修要及时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并协助及时解决处理。

6、每天察看值班纪录、维修记录、大件物品登记记录及会客登记本,对值班员、清洁员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处理或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汇报。发现有私调宿舍的学生,要责令其搬回原宿舍。对外来人员要认真核对证件,做好登记,问清原由。

7、每天有重点的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情况,教育并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发现违章使用电器,床上挂帘等情况,要坚决予以没收,并对使用者进行批评教育。

8、管理好值班室的各种公共物品,并负责检查值班室的卫生、安全,禁止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值班员干私活,看电视、看书、报等现象。

9、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虚心听取学生意见或建议,研究改进管理工作,并提出好的改革建议,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0、每月对本区各楼范围内值班员、清洁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勤、评估,并上报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各楼值班记录本每月交旧领新。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寓制度 第14篇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2、在不受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下,保证公寓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有线收视和通讯正常运行。

3、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清理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每天定时清扫一次;
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
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随时清理公寓内公共部位的废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有序。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
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
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清理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擦洗各楼层及其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柜、楼梯扶手、护栏、电梯轿箱,更换电梯轿箱地垫;
定期清理门窗玻璃、天花板、暖气片、管道等部位的灰尘;
雨雪天气门口放置防滑地垫,设置提示牌等。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
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
门窗玻璃明净;
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每天定时清扫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洗浴室、开水房、洗衣房;
冲洗洁具、擦拭墙壁、拖洗地面、巡视检查设施设备、放置卫生纸、清理垃圾杂物、更换垃圾袋等。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随时放置卫生纸,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四、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或临时居住人员,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并注意维护车辆安全。

3、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住宿人员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4、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安防事件,作好公寓综合治理。

6、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
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7、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未经允许,严禁留宿。

8、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五、绿化服务标准

公寓内绿化植物摆放位置合理、定时养护、保持叶面干净无灰尘,无病虫害、无枯死等现象;
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摆放花卉植物。

六、供暖服务标准

供暖期提前试水调试,按时送暖。保证室内标准达到16℃±2℃,及时处理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七、维修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保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经用户签字确认方可离去。维修满意率100%。

2、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八、接待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或住宿人员,及公寓居住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
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2、认真、全面、详细、准确地登记来访、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提供服务和查询。

3、按照公寓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住和迁出手续,保证公寓物品的`及时回收,损坏处置,相关费用的收取结算;
以及提示迁出人员个人物品的携带搬迁。

4、对公寓居住人员的信件报刊,及时准确地收取投递,不出现迟投、错投、漏投等差错,保护个人重要信件的安全。

公寓制度 第15篇

第一条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设管理员一名,必须24小时在岗,负责对公寓楼内设施、人员进行维护、管理、监督。

第二条公寓楼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和客房的卫生,每天一次,保证楼内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第三条单身公寓室内卫生由职工自行清扫,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完好无损。

第四条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第五条浴室每周开放两次,时间为周五、日下午5:30——8:30,非公司人员不予接待。

第六条公寓楼早6点开门,晚10点关门;
住宿职工在晚10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第七条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寓楼必须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

第八条非公司人员不许留宿过夜,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方可留宿。

第九条单身公寓楼任何人不得聚众赌博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条公寓管理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客房不对外开放,只接待上级单位、相关业务单位来客,必须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待入住。

第十二条客房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管理,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清洁客房卫生、整理床上用品等。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公寓制度 第16篇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
检查防火设施;
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灯等电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楼层的"走廊口设置两组,每组两只1211灭火器。要教育学生会用灭火器,爱护灭火器,不能拿生命当玩戏;

⑵各楼梯间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装置;

⑶防火门应每时处于常闭状态;

⑷学生在公寓楼的这段时间内,所有的大门不得上锁。

⑸要确保应急照明灯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上。发现损坏,立即整改。

⑹夜间、大门口和四楼楼梯口必须有导护老师值班,不得离岗,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4、奖惩制度:

若全学年安全合格,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导及其它工作人员每学年发给安全奖。若在各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制度,并且不及时整改的当月扣除部分工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经济处罚。

公寓制度 第17篇

一、 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接好当班时的安全等情况,接班人要阅读工作日记,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待好当班时的安全等情况,接班人要阅读工作日记,交接班时间为每日早8:00,特殊情况无法正常交接班,由安保处临时调配。

二、 例行检查制度

值班人员对本楼进行检查时,先定1-2名门口固定值班岗,余人上楼检查。

(1) 早晚检查制度。负责检查公共场所设施和照明损坏情况(包括寝室,走廊的门窗、灯具是否有损坏)、门窗安全情况(每层楼窗是否关严,插牢)等。检查楼内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不定时检查学生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使用酒精锅(炉)、点蜡烛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违规人姓名,班主任姓名等相关内容,对检查中没收的违规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安保处并登记,严重情况及时报告

(2) 对晚归或有特殊情况出去的学生必须经学院值班领导、学生处值班领导批准并做好详细记录,一并将学生名单交安保处存档。

(3) 熟悉有关消防知识,准确掌握本楼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加强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看管,如发现挪动、丢失、损坏,立即报告保卫处。熟悉楼内安全通道,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定位保存好安全门钥匙,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疏散本楼人员。

(4) 风、雨、雪天气及时关好楼内门窗,检查是否有漏水、渗水情况。夏天做好防汛工作,冬天做好防冻工作,并注意检查楼内暖气的跑、冒、滴、漏情况。发现楼内有异常声音或异常气味,注意检查,及时上报。

(5) 宿舍楼内有库房的,门卫要严加管理,以防物品丢失或受损。

(6) 有权制止任何威胁宿舍楼安全的行为,发现楼内有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安保处。

(7) 重点防火,防高坠事故,对3号和4号楼,确保两楼安全过道畅通,要进行疏散演练。

(8) 负责做好学生的服务性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9) 值班人员在工作中要统一着装,热爱学生、态度和谐、语言文明、行为得体。要人性化管理。

三、 出入宿舍人员管理制度

(1) 在班主任的参与和配合下,准确掌握本楼住宿学生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在短期内(上岗或新生入住一个月内),根据宿舍学生住宿名单,学生证认识学生,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

(2) 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和会客登记制度,严格检查凭证出入,非本楼人员禁止入内(执行公务除外),对于违反进出门管理规定擅自进楼的学生和院外人,门卫有责任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安保处及相关领导,家长需经过学生本人确认登记进入,离开时需填写离开时间。

(3) 禁止一切推销人员在宿舍销售物品,如发现立即阻止并要及时报告安保处。

(4) 严禁学生带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上楼,禁止学生带酒进入宿舍。

四、 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保管宿舍楼寝室及安全门钥匙,做到定位存放,不丢失,做好交接班登记。

(一)宿舍楼寝室钥匙管理

(1)宿舍楼房间钥匙共两套,一套为备用钥匙,由门卫做好标记,存放于各楼的值班室钥匙柜内,另一套学生日常使用,由学生自己保管。

(2)宿舍楼门卫对备用钥匙进行统一管理,每天交接班时负责核查钥匙的数量和位置,发现钥匙数量减少或窜位,应及时更正或报安保处。

(3)学生因特殊原因取用备用钥匙时,值班员问清情况,对照出入证,确认是本室学生后,方可将钥匙交予本人,并做好登记,钥匙归还后注意检查是否被更换,注意登记。

(二)宿舍楼大门钥匙、安全门钥匙由门卫妥善保管,做好标记,定位存放,对安全门钥匙每周至少试用一次,发现不好用立即报修。

五、宿舍楼开、关门,供电管理规定

(一) 门卫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关宿舍楼门,宿舍楼大门早6:00开门,晚22:00关门。

(二) 宿舍楼没晚23:00断电,断电后如发现有不断电情况,日常使用中如发现有电柜不走字、无故跳闸等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安保处并做好记录。

(三) 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电控柜,禁止私自在断电后为学生推闸供电。

六、 物品登记制度

学生携带电脑、打印机、行李等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楼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携出证”。并做好登记。禁止携带楼内公用品出宿舍楼。

七、 宿舍楼内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1) 学生受伤、生急病应据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和学生处、值班领导或班主任。如情况紧急,应边抢救边上报边联系。

(2) 学生宿舍内如有火情应快速灭火,并及时上报。

(3) 宿舍楼内学生打架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学生处值班领导。

(4) 宿舍被盗首先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安保处值班领导。

编后语:安保处恳切希望广大教职工、学生配合并监督安保,为共建美好和谐校园,我们一起努力。

公寓制度 第18篇

1、学生申请住公寓房,必须预先持本学期学费收据到宿管处登记办卡后,才能入住,已办外宿证的学生不给予入住。

2、因各公寓的住宿标准不一样,故在安排学生住公寓房时,允许学生自己挑选。

3、安排学生住公寓房,必须优先照顾有电脑的学生。

4、在安置公寓房床位时,必须住满规定人数方可重开一间。不允许少安人数。

5、各公寓楼的水电采取电脑控制系统进行计量收费。学生入住时应先预存一定数量的电费后才能开通电。

6、每栋公寓楼每天指派一人到电控中心查询寝室用电情况,并将快用完电费的寝室及时公布通知学生本人到电控中心交费。拒绝不交费者,停供水电。

7、每学期结束时,各公寓房学生凭管理员的证明,到电控中心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8、公寓房的公用财产由住入的学生集体负责维护保管,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9、各公寓房的电脑电源线摆设安全有序,严禁乱接电源线和使用高强度电热器。

10、各公寓的电脑,必须在每晚12时停止使用,保持宿舍安静。

11、各公寓房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各项制度,对违规**者给予教育和处罚。

公寓制度 第19篇

一、岗位设置

(一)公寓楼岗位

1、学生楼长:1名/楼

2、组长:纪检组长1名/楼;
卫生组长1名/楼;
楼务组长1名/楼

3、成员:纪检组6名/楼卫生组9名/楼(4人/间为6名/楼)楼务组4名/楼

(二)其它岗位

1、维修协助员8名

2、办公管理员4名

二、助学金基本金额:

1、学生楼长:180元/月

2、组长:120元/月

3、成员:按学校规定

4、其他人员:按学校规定

三、人员产生办法:

1、所有人员必须符合我校对勤工助学人员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2、勤工助学人员产生由楼长推荐和学生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按1:1.5的比例进行推选;

3、学生楼长从勤工助学人员中采用竞选的模式由公寓中心负责进行公开招聘;

4、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学校统一审核,由公寓中心各公寓楼负责聘用;

5、使用人数由公寓中心具体分配到各楼;

四、管理模式:

学生公寓中心有一名主任兼职从事公寓中心勤工助学学生的综合管理与教育,各楼勤工助学人员由楼长按中心统一要求进行考核与管理。学生自管会勤工助学部负责对全体勤工助学人员的监督与抽查。公寓中心负责全体勤工助学人员的考核和勤工助学金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公寓制度 第20篇

1、学生申请住公寓房,必须预先持本学期学费收据到宿管处登记办卡后,才能入住,已办外宿证的学生不给予入住。

2、因各公寓的住宿标准不一样,故在安排学生住公寓房时,允许学生自己挑选。

3、安排学生住公寓房,必须优先照顾有电脑的学生。

4、在安置公寓房床位时,必须住满规定人数方可重开一间。不允许少安人数。

5、各公寓楼的水电采取电脑控制系统进行计量收费。学生入住时应先预存一定数量的电费后才能开通电。

6、每栋公寓楼每天指派一人到电控中心查询寝室用电情况,并将快用完电费的寝室及时公布通知学生本人到电控中心交费。拒绝不交费者,停供水电。

7、每学期结束时,各公寓房学生凭管理员的证明,到电控中心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8、公寓房的公用财产由住入的学生集体负责维护保管,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9、各公寓房的电脑电源线摆设安全有序,严禁乱接电源线和使用高强度电热器。

10、各公寓的电脑,必须在每晚12时停止使用,保持宿舍安静。

11、各公寓房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各项制度,对违规违纪者给予教育和处罚。

公寓制度 第21篇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

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教育、管理下,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生活老师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觉靠右边慢行,避免追逐打闹,不爬阳台、不登高,不翻越窗户、栏杆,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5、乘坐电梯要服从生活老师的"安排,自觉列队等候,出入电梯不拥挤,不乱按电梯操作部位,电梯出现故障不惊慌,使用求救电话呼救;

6、进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应经过允许;

7、不打骚扰电话、不打聊天电话、不发无聊短信;

8、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男生、女生互窜寝室;
禁止在学生公寓内抽烟、喝酒、打牌、做危险游戏;

9、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成人读物及其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10、各类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类食品)、私人电器谢绝进宿舍;

11、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12、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 CD机、现金、项链等贵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师处;

13、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毛巾、脚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涤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规定摆放,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空调、饮水机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15、须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师统一收齐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动手洗(小学 1——3年级的学生由生活老师协助);

16、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处理场;

对于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学,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多次违反宿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通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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