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明翰范文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3篇

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3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30 12:35:02 推荐访问: 202 2020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总结

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3篇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把预防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作为重点安全工作来抓检查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安全生产三大规定情况检查两防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防人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3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3篇

篇一: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把预防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作为重点安全工作来抓检查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安全生产三大规定情况检查两防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防人身事故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处理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管理工作关口前移从而实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生产目标收到一定的效果

  XX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XX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XX省财政厅二OO七年十一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驻济南市区的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省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驻济南市区以外的省直单位,执行驻地差旅费规定。第三条差旅费是指驻济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暂时离开济南市区(不包括济南各县、市)到外地办理公务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第五条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轮船(不包括等级级别副省长及相当职务的人员软席(软卧、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火车旅游船)飞机括出租小汽车)其他交通工具(不包

  省直机关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中被聘普通舱(经济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软席(软卧、软座)二等舱舱)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普通舱(经济其余人员硬席(硬卧、硬座)三等舱舱)(二)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三)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四)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其中设有一、二等软座的,符合乘坐软席条件的人员可乘一等软座,符合乘坐硬席条件的人员可乘二等软座。第七条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按规定等级购买火车硬、软卧铺票。其中符合乘坐硬席条件的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可购软卧票。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硬、软卧规定而改乘硬座的,按照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照本人实际乘坐火车软座票价的40%计发补助费;其他情况不予补助。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赞(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副省级每人每天600元,厅局级每人每天30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省外200元.省内150元。“其余人员”如果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住宿费可在每天30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第十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30元、省外50。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的合法餐饮票据,在标准内报销伙食补助费。凭据报销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第五章公杂费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雀内10元、省外2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规定食宿自理又不交纳会务费的,会议期间的食宿、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会议规定交纳会务费的,伙食补助费不再报销,住宿、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外出参加会议在途期间的交通、食宿、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凡经单位批准脱产带薪参加省内外(不含济南市区)各类非学历培训、进修人员,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培训、进修其间,培训、进修单位不给予伙食补助的,按实际培训、进修天数,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0元,培训、进修单位给予伙食补助的,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向培训、进修单位交纳培训、进修费的,也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培训、进修期间不发给公杂费。第十七条到省外或省内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不含济南市区)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的人员(不包括援藏、援疆人员),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省外或省内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按实际在外工作天数,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0元,工作单位免费安排伙食的,不再发给伙食补助。工作期间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给公杂费。在当地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执行驻地规定,费用由驻地单位承担。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阼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工作人员因凋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第十九条工作人员的同住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工作人员调动同行的,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以及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同住家属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同意,其以后迁移时的费用,仍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被调动工作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至被调动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其费用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第二十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第二十一条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安置回原籍或其他地点居住的差旅费,比照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不发给公杂费。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礼品、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只报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不报销伙食补助费、不发给公杂费。第二十五条省直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鲁财行字[1996]第7号)和《关于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行字[1996]第64号)同时废止。

  

篇二: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助力人生,欢迎关注小编!

  2020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参照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驻省外机构)。副省级及相当职务以上的人员,参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差旅费按出差、参加会议和调动搬迁等不同情况分类管理。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第二章出差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一)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表一。(三)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第七条住宿费(一)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具体标准见表二。(二)住宿费标准为出差住宿的最高限额。省外出差,应在财政部公布的定点饭店住宿。

  精品文档,助力人生,欢迎关注小编!

  省内出差,在省财政厅通过招标确定的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的名单由省财政厅招标确定后另行公布)。

  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经本部门(单位)领导批准凭据报销。

  (三)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四)省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第八条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一)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为:伙食补助费省外每人每天50元,省内每人每天40元。公杂费省外每人每天30元,省内每人每天20元,用于补助市内通讯、交通等支出。出差人员回单位后,不得再另外报销通讯、交通费。(二)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应按补助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规定标准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第三章参加会议及到基层短期工作第九条外出参加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予报销,公杂费按出差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标准执行。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其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标准由所在单位报销。

  

篇三:2022年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省委员会。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党政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等费用。

  第四条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单位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按规定等级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轮船(不包

  软席列车)

  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一等舱列车一等软座

  头等舱

  凭据报销

  1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二等舱

  列车一等软座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三等舱列车二等软座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

  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

  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

  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应当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

  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

  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

  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

  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

  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

  宿费限额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

  限额标准。

  各市(州)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

  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本地公务接待、会议住宿等标准,并参考周

  边地区情况,提出辖区内各县(市、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报省级

  财政部门,经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党政

  机关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三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相当职

  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

  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2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市(州)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本地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并参考周边地区情况,提出辖区内各县(市、区)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报省级财政部门,经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党政机关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除第三十条规定情形外,应当按补助标准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在出差目的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十九条出差人员应将公共交通作为首选交通工具。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省内出差,每人每人每天补助4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人每天补助80元;第二十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除第三十条规定情形外,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费工具的,实际使用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二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3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第二十四条党政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当天不能返回,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当天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

  第七章监督问责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党政机关应强化对所属单位的指导检查,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第二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

  4

  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

  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经批准外出实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及各种工作组等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由派出前所在单位报销。往返工作地期间发生的费用按差旅费标准执行。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第三十一条到兰州中川机场接送出差人员的驾驶员,每往返一次定额补助20元。第三十二条党政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在规定标准内,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委办发〔2007〕63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甘财行〔2008〕11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5

  

明翰范文网 www.tealighting.com

Copyright © 2016-2024 . 明翰范文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明翰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浙ICP备16031184号-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