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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4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30 12:40:03 推荐访问: 县市 县市区2022年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县市区政府工作报告

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4篇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区局决定开展电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4篇

篇一: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区局决定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工信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市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方案》的相关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规范电动车市场销售秩序,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工作目标及任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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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使电动车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得到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三、主要措施(一)严格掌握标准。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专项治理提供执法依据和技术支撑。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行动方案和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为专项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彻查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经营电动车基本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电动车生产、销售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彻查辖区内生产、销售经营户底数、所经营的电动车基本情况。(三)加强主体资格监管。加强对电动车经营单位主体资格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依法注册登记,非法从事电动车生产、销售活动的无照(含超范围)经营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四)规范经营行为。1.加强电动车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电动车的行为;2.加强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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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取得而未取得CCC强制认证的电动车;4.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行为;5.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6.加强电动车维修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经营范围,非法为电动三轮车焊接车棚的违法行为。7.检查电动车经营单位主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如实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是否向消费者提供有效发票等。

  (五)查办公示并举。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进行核查,有线索、证据的要依法立案查处。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要及时报告,积极协调,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效能。依法查处的处罚信息及时公示。

  (六)依法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各市场监管所要依托12315投诉举报等平台,对涉及电动车咨询、举报、投诉制定快速受理和处理机制,并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依据。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治理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单位要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把握好专项治理的目的、范围、界限,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工作协调,制定落实措施等,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场监管所要于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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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前分别对辖区内的电动车经营者进行一次行政指导或行政约谈,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督促引导经营者守法守规经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等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做法和成效,为专项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研判。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宣传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分析研判本辖区电动车市场状况,以点带面,建立适合本辖区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四)加强信息报送。本次专项治理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工作制度,各所、队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将上周工作情况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

  联系人:XX,传真/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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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xx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隐患,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督促村居委会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二、组织机构县局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组长由xx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xx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组成。三、工作措施(一)规范停放充电。推动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积极引导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利用现有居民区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可配置简易喷水、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二)依法严格整治。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查处。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住宅小区、楼院等日常检查、巡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2021年6月开始至2021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底前)。局属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今年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内容,务必重视。

  (二)落实依法监管。局属相关单位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压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对单位或者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严格落责问责。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人死亡的,要逐一开展倒查问责;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报送。从6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朱敬泽,电话:xx,传真:xx)

  

篇三: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电动车市场秩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车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集中对全县电动车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一)严格电动车生产管理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督促电动车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国家要求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车,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符合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要严查生产企业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生产或者降低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订单名义生产非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车、生产假冒伪劣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等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二)严格电动车销售监管

  加强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要求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要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车经销商销售电动零部件、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移送综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查情况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我县无电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生产企业,检查电动车经营户59户,电动车自行车经营户4户,检查发现1户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销售无3C认证,于2021年9月6日移交县综合和执法局调查处理,于2021年9月30日结案。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坚决取缔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

  平,近日,我队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细化措施,大力推进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整治动员部署会,把握交通管理工作要点,找准重心,明确整治职责,在辖区形成一波整治攻势,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要求全体民辅警统一思想,按照检查力度不减、处罚力度不松的标准,全面加强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力度,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二、重点查纠,强化实效灵活调勤警力部署,在抓好辖区国省干道、乡镇要道、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密度及安全管控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城区两轮车出行密集路段,严格路面过往车辆安全检查,重点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截止_月_日至_日,大队共计查处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__余起,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__余起。三、广泛宣教,浓厚氛围一是通过向广大驾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结合阵地宣传,向

  驾驶人面对面宣传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增强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两轮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努力提高安全带使用率、安全头盔佩戴率,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坚持将“一盔一带”宣传融入到“七进”宣传中,通过交通安全座谈、课堂、组织观看视频、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浓厚“一盔一带”宣传氛围,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防护意识,引导其摈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近日,我队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细化措施,大力推进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整治动员部署会,把握交通管理工作要点,找准重心,明确整治职责,在辖区形成一波整治攻势,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要求全体民辅警统一思想,按照检查力度不减、处罚力度不松的标准,全面加强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力度,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二、重点查纠,强化实效灵活调勤警力部署,在抓好辖区国省干道、乡镇要道、农村

  公路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密度及安全管控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城区两轮车出行密集路段,严格路面过往车辆安全检查,重点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截止_月_日至_日,大队共计查处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__余起,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__余起。

  三、广泛宣教,浓厚氛围一是通过向广大驾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结合阵地宣传,向驾驶人面对面宣传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增强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两轮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努力提高安全带使用率、安全头盔佩戴率,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坚持将“一盔一带”宣传融入到“七进”宣传中,通过交通安全座谈、课堂、组织观看视频、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浓厚“一盔一带”宣传氛围,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防护意识,引导其摈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篇四: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XX年工商局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局文件通知精神,县局集中四个月时间对电动自行车市场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执法车辆36车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193户,其中已登记经营户183户,规范经营户10户,抽检经营户30户30组,质量合格9户,不合格23户,现均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审理中。我局主要做法是: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规范、整顿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当作涉及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整治时间、整治范围和任务、整治责任,把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二、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市场监管一是部署各工商所、注册局要依法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同时加强市场主体监管,规范经营资格。二是引导、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并认

  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责令销售单位要对经销的电动自行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编码及其他标识,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货渠道正规,产品合格。三是对电动自行车品牌授权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傍名牌”商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四是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抽查、检查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三、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明确要求各单位,对无照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销售“三无”产品、无检验合格证明、无合法来源、不符合国家标准等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屡次销售不合格商品的,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非法生产电动自行车的造假窝点坚决取缔。四、落实责任,依法监管我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监管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同时,依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单位逐户进行检查,责任到人。并且加大电动自行车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经营行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推诿、敷衍了事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县局及各辖区工商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加强电动车市场管理重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和经销商、零售商的理解、支持、配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经营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及其产品,加大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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