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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业态下链游传销犯罪侦查对策研究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06 11:05:03 推荐访问: 业态 传销 侦查

陈飞林

区块链技术发展历经以比特币为标志的区块链1.0时代到以智能合约代表的区块链2.0时代,再到如今延伸出Defi、NFT领域逐步走向成熟,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尼尔·斯蒂芬森笔下的元宇宙(Metaverse)将成为可能,然而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去中心化信任目前仅能作为搭建元宇宙信任机制的一种解决方案,元宇宙还处于早期的概念阶段,鲜有现实落地场景。基于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及国际企业陆续开展布局元宇宙领域的社会大背景下,元宇宙概念成为市场热点,不法分子借机炒作“元宇宙链游”,宣称其发行的链游项目具备“玩游戏赚钱(PlayToEarn)”的属性,然而多重光环包装下链游的背后大多却只是披着链游外衣的庞氏骗局。根据目前我国传销犯罪整体趋势看,元宇宙链游已然成为了新型传销犯罪的外衣。因此,针对近期出现的链游传销犯罪这一全新传销手段有必要进一步探究。

(一)区块链游戏与元宇宙

区块链游戏(以下简称链游)在技术构成层面上由去中心化金融(Defi)、非同质化代币(NFT)和游戏(Game)组成,又称GameFi即GameFinance,将去中心化金融以游戏方式呈现。游戏提供方式载体,Defi提供底端金融逻辑,NFT实现游戏内虚拟物品确权。链游玩家一方面可以在游戏中获得虚拟货币奖励,之后将虚拟货币在交易所卖出获得收益;
另一方面,还可以将游戏中NFT形式的虚拟资产,包括虚拟土地、装备、卡牌等直接在NFT交易市场卖出获得收益。

“元宇宙”(Metaverse)一词于1992 年出现于科幻小说《雪崩》,Metaverse 的概念源头又可追溯至1981 年,美国数学家、计算机专家VernorVinge 在《True Names》一书中描述:通过脑机接口技术可以进入虚拟空间,在这个空间中的人能够获得真实的感官体验。[1]元宇宙是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链接与创造的,与现实世界映射和交互的虚拟世界,具备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其本质上是对现实世界的虚拟化、数字化过程。[2]总体上,即使是当今世界主流链游也仅能被视为是元宇宙概念的初步实践,与实现脑机接入虚拟空间等真正意义的元宇宙相去甚远。因资本推动和利益驱使而在全球流行开来的链游容易被利用成为犯罪分子的传销工具。

(二)链游传销犯罪概念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种链游项目蓬勃发展,与此同时,犯罪团伙紧跟风口,开发自己的链游项目实施传销犯罪。链游传销犯罪目前没有明确的定义,笔者根据行为方式将其定义为传销活动经营者和组织者编造元宇宙产业项目开发链游,以玩游戏赚钱的模式为噱头,吸引用户缴纳一定数量虚拟货币获取链游参与资格,赋予玩家用户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权利,根据发展下线用户的数量和交纳费用给付虚拟货币或NFT形式的游戏道具作为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犯罪分子自行开发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并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DEX)。用户使用主流虚拟货币或其兑换的代币购买链游参与资格,然后通过引荐新玩家、购买游戏装备、升级游戏角色等完成一系列游戏任务,来获得相应的任务奖励包括代币或游戏道具NFT。

相比于消费返利型、投资理财型等典型网络传销犯罪,链游传销犯罪行为方式与以往存在明显不同。首先,当前各国政府与互联网企业等纷纷布局元宇宙领域,北京、上海等多地均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元宇宙项目发展,犯罪分子“顺势而为”进行鼓动宣传,以此迷惑参与人;
其次,虽然传销在本质上均为拉人头返利谋取暴利的庞氏骗局,但区块链游戏兼具娱乐与盈利属性,将传销规则嵌入游戏内部规则之中,淡化了投资理财属性。区块链游戏边玩边赚的运营模式在技术理论上具有自洽性,表面上玩家投入精力在游戏中获得回报,实则是隐匿在链游中的新型传销活动。此外,链游传销应当与伪链游传销相区分,后者在性质上等同于网络游戏传销,伪链游传销是仅利用区块链的名义开展的网络传销行为。

伴随社会环境不断发展和人们甄别犯罪意识水平的提高,传销手段与套路也在迭代升级,从近年来发生的包括虚拟货币领域中PlusToken在内的特大传销案中不难看出,如今新型传销犯罪智能化特点愈发突出,传销手段复合化趋势越发明显。为洞悉链游传销犯罪全貌,笔者将从元宇宙链游项目方和玩家用户两个视角着力还原链游传销骗局。

(一)元宇宙链游项目方视角下的链游

元宇宙链游项目方即传销犯罪的组织者和经营者,在前期准备阶段需要进行周密的准备。游戏策划方面要满足游戏构成的基本要素,首先是完备的游戏机制设计,即游戏的流程和规则的制定,其中传销团伙在策划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将传销规则融入游戏规则之中。实践中项目方主要通过设定丰厚的游戏奖励包括游戏代币或稀有游戏道具NFT等任务机制来驱使玩家用户各自拉拢新玩家组建游戏公会,根据直接或间接发展的玩家数量和充值金额来分配游戏任务奖励。其次是新颖的游戏故事设定,常见的故事背景大多套用元宇宙概念如知名元宇宙链游TheSandbox进行虚拟土地开发买卖,亦或是AxieInfinity那样的NFT数字宠物战斗养成,增加了游戏的可玩性和持续性。最后是精致的游戏美学表现,美学表现与玩家的体验之间拥有最直接的联系,美学表现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链游项目的吸引力,另外,相比于粗制滥造的游戏画面,精美的画面设计也是取得玩家用户信任的重要因素。此外,项目方还会在游戏和宣传的设计中甚至是名字中碰瓷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项目或公司,例如近期项目方跑路的NFT卡牌收藏类链游项目“BNBH(币安英雄)”就是此类做法的典型代表,通过链游名称中带有BNB让人误以为该链游项目与行业头部虚拟货币交易所币安(其所发行的平台虚拟币简称BNB)存在关联,也因此吸引大批链游玩家参与。

与传统网络传销犯罪以线上收款方式不同,此类新型传销犯罪团伙不会与链游玩家产生直接的经济往来,而是在开发链游的同时,利用智能合约技术在链上发行链游同名的游戏代币,并且还会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DEX)从而实现像以太坊等其他虚拟货币一样自由交易。但不同的是,代币发行时项目方可以随意设定发行数量同时利用合约代码编写的“后门”在链游上线前就将大多数游戏代币汇集在自己手中。在保证DEX交易资金池充裕的同时还能通过专业的操盘手随意操控币价波动,传销活动发展阶段控制代币价格稳中有升持续吸引更多用户参与其中,直到传销骗局难以为继之时砸盘跑路。因此,游戏代币可以是链游玩家获得游戏任务奖励的主要形式,同时也是传销团伙敛财的犯罪工具。

经过前期的精密策划后,项目方通常会自己组建技术团队或者以外包其他团队的方式负责链游项目的实际开发并上链发行。与此同时,项目方组建推广团队首选在大型链游论坛、Telegram电报群等进行推广宣传,同时在链游等区块链资讯网站进行广告精准投放,吸引具备一定链游经历的早期玩家,之后再通过早期玩家进一步拓展传销层级规模。链游传销骗局中必须不断有新人涌入才能维持项目经济体系不破坏,当新用户增长乏力以致项目方入不敷出之时也是传销骗局崩盘之时,项目方通常将持有的游戏代币和前期利用智能合约编写时留下的“后门”抽走的DEX流动性资金池代币全部抛售,完成最后收割。表面上项目方对外发布公告称遭遇网络黑客智能合约攻击导致游戏代币被盗,将自己也伪装成受害者完成最后“谢幕”。

图1 链游传销参与人收益模式图

(二)链游玩家视角下的链游

传销犯罪中通常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链游传销犯罪中则一般要求玩家支付以太坊、泰达币等虚拟货币或要求使用虚拟货币购买传销组织者在链上发行的游戏代币来获得链游参与资格。近年来链游之所以流行的主要原因在于能够在游戏中赚钱,因此以链游玩家收益为视角可从动态收益和静态收益两方面复现此类传销骗局。

在动态收益方面,链游玩家完成一般的游戏任务可获得少量游戏代币奖励,然而若想获得更大的收益则需要链游玩家主动拉拢新用户参与,根据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和充值金额可获得大量游戏代币以及游戏道具NFT等游戏奖励,然而传销组织者不会将拉人头的意图赤裸裸地向玩家表露出来,而是将传销意图渗透包装在特定游戏任务之中,如号召用户组建游戏公会拉拢新用户来大幅提升总体战斗力等方式来鼓动玩家拉拢新用户参与一同共享并扩大游戏收益,此外还会引入排名机制,对拉拢新用户最多的玩家额外给予稀有游戏道具NFT等更为丰厚的游戏奖励,玩家可通过卖出游戏道具NFT的方式赚取更多的游戏代币,通过这种方式刺激玩家拉拢更多的新用户参与其中。

在静态收益方面,链游组织者、经营者在项目发起之初便着力宣传该链游项目的发展前景,肆意夸大游戏代币的价值,向链游玩家作出虚假的收益保证即加入后即使不进行任何操作也可通过游戏代币和游戏道具NFT价格上涨实现资产升值。在项目起步阶段,由于项目方已经掌控了绝大多数游戏代币,因此项目方操盘手仅需极低的成本便可营造出币价稳步上涨的假象从而迷惑参与者。另一方面,链游项目方还会将Defi中常见的质押流动性挖矿纳入游戏代币分配机制,通过用户将持有的游戏代币投入流动性资金池锁仓为去中心化交易所中的货币兑换提供更多的流动性,项目方往往向用户许诺极高的年化收益率,实现以币赚币,吸引用户长期持有游戏代币,保证了传销头目犯罪收益的最大化。

(一)传销意图内化于游戏之中,迷惑性强

元宇宙链游的本质上是以游戏形式呈现的去中心化金融,相比以往传销犯罪,链游传销犯罪在游戏属性加持下,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投资理财属性,从而使得参与者往往难以有效辨别而深陷传销骗局之中。此类传销骗局最大的特点在于组织者将传销意图内化于链游之中,传销规则被融入游戏内部规则,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传销团伙为传销活动披上链游的外衣,打上元宇宙项目的旗号,贴上时代发展潮流的标签,大肆鼓吹链游项目前景,具有较强的迷惑性。此外,根据正常人生活经验很难将游戏与传销联想在一起,同时链游背后可观的经济利益促成警惕性失位,最终导致用户深陷传销骗局而不自知。

(二)参与人群年轻化特点显著,传播速度快

链游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部分NFT无场景、价值无法映射的痛点,并且以Play-to-Earn模式吸引大量玩家。自2021年下半年起链游迅速增长,归因于对待新事物的接纳程度高,链游玩家主要集中于年轻人群体。另一方面,此类人群往往社会阅历少防范意识较弱。以上因素综合导致链游传销犯罪参与人群年轻化特点显著。此外,链游玩家群体的网络社交渠道通常更为广阔,除微信、QQ等传统网络社交途径外,各类链游社群、电报群等国外聊天软件已成为新型网络社交阵地,实现了传销信息在特定人群的精准、快速传播,使得更多人陷入传销骗局。

(三)以虚拟货币作为犯罪交易工具,匿名化程度高

链游传销犯罪通常采用虚拟货币作为交易结算工具。此外,元宇宙中交易的数字商品NFT往往价格主观性较强,且费用以虚拟货币结算结算与传统支付方式有很大不同。[3]虚拟货币基于去中心化共识机制,采用密码学原理,实现点对点的匿名化交易。这不仅隐匿了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同时这种去中心化的交易方式脱离了现有的支付体系,实现了内部账户间的点对点直接转账,与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账户等中心化体系相隔离。因此,传销团伙普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借助虚拟货币匿名化的特点能够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犯罪的涉案数额往往特别巨大,传销组织者为躲避执法机关的追踪与打击,大有“赃款洗白”的需求,多部委曾发文警示虚拟货币对各类犯罪的渗透,虚拟货币当前已成为洗钱新通道。

在链游传销犯罪中,虚拟货币的作用不仅于此并成为主要的犯罪工具,传销组织者事先在链上发行一种虚拟货币作为链游中流通的代币,将代币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供用户交易,玩家用户将主流虚拟货币兑换游戏代币后可购买链游参与资格、游戏道具NFT等产品或服务,相反,玩家参与链游的回报也是以游戏代币的形式。整起传销骗局中不存在法定货币的流转,完全脱离传统金融实体而依托虚拟货币完成所有交易,传销团伙借此得以隐匿身份信息逃避执法机关的打击。

(四)传销团伙组织分工明确,智能化水平高

为周密实施链游传销犯罪,传销团伙在前期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筹备工作。前期工作涵盖策划、开发、宣传、运营等多方面,涉及区块链技术、操盘等多领域专业知识,因此,链游传销犯罪可称为智能型犯罪。策划、运营层面上需要专业人士从事制定游戏模式及设定故事背景,进行游戏内经济生态的搭建与运营维护,制作并颁布链游白皮书。链游项目开发层面上需要熟练区块链技术将项目完成链游的创造与上链发行,同时还需要完成游戏代币的发行以及将重要游戏道具铸造出NFT以实现链上自由流通。宣传层面上传销团伙则倾向于Telegram等匿名社交软件中进行宣传推广如虚拟货币投资交流电报群、其他链游交流群等对传销目标人群进行精准推广,同时避免在公开网络中遗留身份痕迹。

(一)深入了解链游传销项目,理清传销项目运作模式

链游传销犯罪作为一种新型传销模式伴随区块链技术发展而产生,侦查人员办理链游传销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具体而言,办理此类案件首先应当围绕传销团伙开发的链游项目展开。首先,侦查人员应充分利用立案审查阶段掌握的有利条件,根据项目方公开发布的白皮书对链游项目进行初步研判。通过外部信息了解链游参与途径、链游运行模式等。其次,积极做好询问工作。在侦查前期阶段,侦查人员掌握案件信息较少,做好对报案人的询问工作无疑是当前了解链游传销项目最为高效的方式。利用已掌握的情况以及报案人陈述,总结提炼出链游内在运行逻辑,查明玩家通过链游盈利的方式与方法,确定其中涉嫌传销犯罪的行为模式、具体的分红制度和其他奖励规则。在侦查初始阶段,深刻把握案件传销行为本质,为后续侦查工作扫清基础知识障碍。

(二)链上追查虚拟货币流向,勾勒传销网络层级结构

链游传销犯罪中,犯罪团伙以虚拟货币作为交易媒介,突破了法定货币的监管边界,进而导致传统传销预警机制陷入失灵的窘境。相比于法定货币,虚拟货币交易高度自由,去中心化共识机制实现了虚拟货币匿名化交易的同时,作为虚拟货币交易的信任基础,每一笔虚拟货币交易都将被不可篡改地永久记录在区块链网络中。案件侦查过程中,理清涉案资金流向历来是侦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传统法定货币资金流转换为虚拟货币资金流,但传销犯罪资金流向特点与特征并未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因此,经侦民警应充分结合虚拟货币的特点,在查清资金流向的方式、方法上实现突破。

在公安部经侦局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各地经侦部门数据化建设愈发成熟,在数据化手段支撑下,数据战法威力尽显。链游传销案件涉及到大量的虚拟货币和NFT的交易数据,每一笔交易都在对应公链的区块链网络中有迹可循,虚拟货币交易数据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数额和交易双方公钥,虽然缺失了最为关键的身份信息,但面对新型传销犯罪,数据侦查思维仍是破局之道。

1.地址研判拓线索:筛查案件关联交易公钥

借助区块链浏览器获取涉案游戏代币全量账本。链游传销案件中,办案人员初期通常仅掌握链游玩家的交易公钥。借助区块链浏览器对玩家私人公钥进行初步挖掘可获取到链游传销团伙发行游戏代币对应的合约地址,进而可掌握该代币自发行以来的全量交易数据。其数据量往往极为庞大,所涉及交易地址归属大体上可归为三类人群:(1)链游传销参与人(链游玩家),其为参与链游而购买游戏代币的交易都将被完整记录在链上,因此是全量数据中最为庞大的群体;
(2)链游项目方(传销团伙),也是游戏代币的发行方,其交易地址又分为代币聚集地址和量化交易地址两类;
(3)其他虚拟货币投资者,由于游戏代币在链上公开发行,少量投资者也可能以投资为目的购买游戏代币,由于此类人群与案件无直接关联,因而是交易数据初步清洗的主要对象。

通过区块链浏览器或虚拟货币追踪软件查看代币地址持有分布情况。结合实践经验,持有绝大多数游戏代币的地址即是项目方地址,为更轻松操纵币价涨跌,案件中往往超过90%代币筹码集中在项目方地址下也不足为奇。另外,为防止币价短期暴涨暴跌,除集币地址外,项目方还会创建大量的交易地址进行频繁的量化交易,其作用在于使代币价格始终处于窄幅区间震荡,同时对外营造出交易额庞大的虚假繁荣景象。

对游戏代币的合约地址进行深入分析。传销团伙创建游戏代币合约地址必须由一个交易地址以虚拟货币的形式支付手续费,该交易地址必然与传销项目方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具有较高的分析价值。同理,为铸造游戏道具NFT而支付手续费的私人交易地址同样具有重要分析价值。通过以上交易地址分析,由玩家交易地址展开获取到发行代币的合约地址、项目方地址等具有分析价值的涉案交易地址,为后续侦查工作拓展案件线索。

2.链上天眼溯流向:可视化交易图谱分析虚拟货币流向

链游传销犯罪案件中,虚拟货币替代传统法定货币资金流,因而虚拟货币流向分析至关重要。主要分析路径可通过两方面同步推进,一是针对游戏代币奖励分配情况进行可视化交易图谱分析,有效还原传销犯罪层级网络结构,从客观层面上准确认定传销犯罪行为;
二是对传销项目方的重点交易地址进行溯源分析,理清传销项目运作结构,通过对历史交易数据分析研判,发现传销团伙成员身份痕迹线索。

运用可视化交易图谱分析还原传销网络层级结构。对传销网络层级结构的复现是理清传销骗局全貌的重要环节。传销项目方通常将传销激励规则以智能合约的方式上链自动执行,以去中心化的方式完成传销所得奖励的输送。此类传销活动中游戏代币奖励的发放通常由固定的奖金池地址完成,对此,可通过对多名受害人的交易地址进行逆向穿透碰撞,锁定项目奖金池地址。以该地址为分析源,利用虚拟货币流向分析软件对代币奖励发放数据开展可视化情报分析,获取参与项目的全部关联公钥地址。结合奖励规则智能合约执行数据,完善关联地址之间的链接。通过以上方法来清晰显示传销网络的“塔”型结构,体现处在不同层级人员构成的组织脉络,还能够对“塔尖人员”和积极参与者的罪行和情节认定提供数据支撑。[4]

运用可视化交易图谱分析追查虚拟货币赃款转移通道。为逃避公安机关追踪与打击,链游传销团伙即使在犯罪全链条匿名使用虚拟货币,也依然存在赃款洗白的需求。因此,链游传销团伙会对犯罪所得虚拟货币进行拆分、聚合等一系列复杂交易操作,根据案件侦查实践看,不少经验丰富的传销团伙甚至还会用到跨链币币兑换、混币技术等手段完成对虚拟货币赃款的清洗,加大了全案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难度。对此,利用链上交易数据对交易地址进行层层穿透,理清虚拟货币犯罪所得去向。根据赃款流向情况有助于查证犯罪所得分配情况,这对于判断链游传销团伙人员分工,确定各自在传销活动中所起作用程度具有重要价值。此外,虚拟货币赃款兑换为法定货币阶段容易暴露些许人员身份痕迹,这也将成为实现人员身份落地的重要线索。

(三)整合身份信息痕迹,实现人员身份落地

1.从早期宣传信息入手,顺藤摸瓜

链游传销团伙在发行游戏代币及NFT的同时,还会专门组织大批推广人员在各个主流社交网络平台以及Telegram群等社群或论坛对链游项目进行大面积宣传该链游项目。部分人还会伪装成链游早期玩家,对外炫耀其参与链游所获得的巨额收益,以此吸引玩家参与链游传销骗局。发行游戏代币可以秘密进行且匿名的,然而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链游项目中,传销团伙必然要通过各种渠道在公开网络进行宣传。通过询问报案人等知情人获取与链游项目宣传相关的人员与内容信息。侦查人员将所获取的线索与前期侦查掌握的情报进行碰撞比对,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确定社交网络中活跃的链游传销团伙成员。

2.从虚拟货币出金渠道入手,链上追踪

链游传销犯罪中,传销团伙最终利用链上发行的游戏代币即本案的传销币以及发行的游戏道具NFT敛取大量的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等主流虚拟货币,出于团伙内部分赃、项目运营成本投入等缘故而产生套现需求。在虚拟货币交易的“不可能三角”理论中,“三角”分别为安全、效率和去中心化,三者不可兼得。因此,链游传销团伙为保证大额且安全快速出币,犯罪分子通过选择行业头部虚拟币交易所完成虚拟币套现。这些大型交易所具有更好地安全性,同时每日巨量的交易额保证了极好的流动性,使得交易能够被即时确认,传销团伙得以将虚拟货币兑换为现实世界中所需要的法定货币。然而,大交易所一般具备严格的KYC(用户识别)制度,甚至达到一定标准的大额出币必须经过人脸识别,因此在出币过程中往往容易遗留一些有价值的人员实名信息以及接受法定货币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信息。目前,各主流虚拟货币交易所及钱包企业大都支持公安机关调证,调证范围包括身份认证信息及交易所内部交易记录等。通过向交易所及钱包企业等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申请调证,所获线索对于查明传销团伙核心成员身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最终使整个链游传销团队在现实世界中无处遁形。

3.结合链上交易信息,开展IP地址穿透分析

匿名化是虚拟货币交易的标志性特征。虚拟货币在链游传销犯罪中不仅是犯罪的噱头,更是成为犯罪分子敛财并且隐匿身份的犯罪工具。对此,侦查人员应当充分把握此类虚拟货币犯罪本质规律的基础上,创新侦查思维,从而在相关案件办理中实现突破。虚拟货币交易借助区块链网络完成确认,难以从中获取到明显的身份痕迹,然而犯罪分子连接虚拟货币钱包、交易所过程中需借助联网的实体终端设备完成,因此,在互联网络中,关联设备的IP地址痕迹有望成为查证人员身份的突破口。具体而言,从基本数据获取层面看,虚拟货币交易所在提供内部服务器中交易数据的同时,也会为执法机关提供账户登录信息包括终端设备型号、通信运营商及登录IP地址等信息。以IP地址作为切入点开展穿透分析,进一步锁定传销团伙藏身之所。

(四)查控、处置涉案虚拟币与NFT

虚拟货币成为犯罪交易结算工具虚拟币与NFT作为全案证据链条的重要一环,对涉案虚拟币与NFT进行查控与处置是为挽回群众损失、维护公民财产利益的必然要求。虚拟货币成为犯罪资金流无疑对追赃挽损工作提出更为严峻的挑战,追赃挽损的成果也是全案整体打击成效的重要体现。掌握私钥、二维码或助记词等数据信息即可实现对钱包地址中虚拟货币的控制,为犯罪分子转移涉案赃款提供了便利。因而在收网行动中,侦查人员现场查获犯罪嫌疑人冷、热钱包时,根据案件情况,可考虑在第一时间将涉案虚拟货币和NFT统一划转至公安司法机关专用钱包账户或委托第三方区块链安全企业保管等方式,防止被其他在逃同案犯转移,实现对涉案虚拟货币的绝对控制。另外,还可要求相关虚拟货币交易所及中心化钱包服务商协助公安机关冻结涉案交易所账户以钱包地址。虚拟货币市场24小时不间断的交易市场除泰达币(USDT)等稳定币与美元价值保持1:1稳定锚定外,其他虚拟货币往往价格短期波动极为剧烈。虚拟货币资产处置问题已成为侦查工作中一个棘手的问题,同时更是关乎虚拟货币法律性质的问题,当前只有尽快打通相关立法、司法环节,侦查过程中才能有章可循,才能妥善处置好涉案虚拟货币赃款,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涉案虚拟货币赃款差控制处置已成为侦查工作中新的难题。依据我国现有公开判例,法院认可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大多数案件中虚拟货币资产大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进行变卖处置。[5]据国外公开案例显示,欧美等国大多采用法院拍卖的方式处置涉案虚拟货币资产。[6]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问题不仅是一个执法问题,更是立法、司法层面亟需解决的问题,因而,公安司法机关对此应通力合作,共商良策。

元宇宙链游传销犯罪是一个典型的“RugPull(拉地毯)骗局,即开发者发行链游与虚拟货币吸引买家,然后突然停止交易并卷走交易所得。添加了金融属性的“游戏”不再是单纯的游戏。从本质上看,链游属于套用游戏外壳且具有投资、投机、套利属性的“金钱游戏”。链游项目方的核心工作不是提高游戏性,而是维持游戏的经济体系,必须不断有新人涌入才能维持项目经济体系不破坏,以至于最终链游成为一场典型的传销骗局。面对新型传销犯罪手段模式的新变化与打击传销犯罪的新形势,经侦部门应当充分强化链上数据侦查能力,突破利用区块链技术造就的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界限,创新侦查手段与思维,持续不断提升新型犯罪整体打击效能,进而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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